索引号 | 01526406-8-/2021-0723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住建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07-2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醒
当前,云南省德宏州本土疫情仍未结束,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国家(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腾冲市、龙陵县、耿马县等周边边境市(县)管控压力骤增,变异毒株威胁持续增大,我县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提醒如下:一、“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全县本地人员,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尤其不要前往境外、边境县、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返昌回乡前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组)进行报备,合理安排行程,严格执行我县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二、即时起,凡由南京市入昌返昌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一律进行劝返。三、7月5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入昌返昌人员,须于4小时内主动、如实向所在村(社区)、单位、住宿酒店报告,就近就便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至少1次)等疫情防控措施,期间做好个人防护,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有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昌返昌人员,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居家隔离和2次(第7、14天)核酸检测;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云南健康码”红码的入昌返昌人员,就地实施“集中隔离观察14天+居家隔离7 天”,在集中隔离的第1、4、7和14天、居家隔离的第2、7天进行6次核酸检测。四、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主动践行“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勤于洗手、科学健身、分餐公筷、革除陋习、控烟限酒”6条健康文明新风尚。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要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不扎堆、不聚集。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最安全的手段,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积极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主动进行疫苗接种,接种第1剂疫苗满21天的人员,应尽快进行第2剂接种。六、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请近期曾经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居民,主动联系所在村(社区)和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7131026)。
昌宁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