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398-9-/2023-011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公安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局党委的领导下,环食药侦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本职,多措并举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严厉打击涉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辖区内森林资源、野生动物资源和民生保障领域安全。
抓实队伍教育管理,确保队伍“零违纪”。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总要求,按照“铁一般理想信念、铁一般责任担当、铁一般过硬本领、铁一般纪律作风”的标准,始终将党建、队建、业务“一盘棋”谋划,“一体化”推进,着力打造公安铁军。一是强化倡廉学习教育,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其中召开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廉政党课3次;组织全体民警、职工、辅警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4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4次及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内容4次,让民警、职工、辅警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二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从严治警,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各项铁规警纪,每月开展“十必知、十必谈”,组织民警、职工、辅警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系列专题片1次,同时结合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对民警的警示教育3次,通过反面典型案例深刻认识贪欲之害、失足之恨、不廉之果,不断提高民警、职工、辅警思想认识,筑牢思想防线。
狠抓意识形态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强化政治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结合“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政治教育10次;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学习研讨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严格落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学习,党员开展每日自主学习,党支部每周开展1次学习研讨;二是每月25日对各中队开展学习情况督促指导,包括党员个人学习笔记,“云岭先锋”“学习强国”APP学习积分,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谈话及党支部范围内公示的形式进行督促指导;三是开展谈心谈话6次,开展廉政家访1次,真正悉心听取民警、职工、辅警及家属心声,及时消除思想疑惑、消除思想隔膜,提升大队凝聚力、战斗力。
坚持最高站位,强化值守防控。严格落实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暨百日行动等级勤务。一是一级加强勤务启动,大队领导实行双带班24小时在岗在位,坚持情报研判会商。召开队务会议对“四项机制”“双快”勤务机制再明确、再强调,以最高站位、最严要求、最实作风抓落实。二是严格执行“取消休假全员上岗、所有警力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的要求,值班领导、民辅警24小时在大队值班,非值班警力均在辖区备勤,切实做到突发案事件能第一时间处置。三是强化巡逻防控。大队以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为抓手,对划定的4个“快接快处”网格区域全面加强社会面巡逻防控,做到“1.3.5”快反处置。四是强化卡点查缉。按照“双向查缉”及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大队每日抽派6人到柯街高速路口开展查控,严格检查过往车辆、人员、物品,做到“逢疑必查、逢患必除”,坚决守住昌宁西大门。
坚持以打开路,强化侦查打击。突出主责主业,紧密结合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昆仑2022”专项行动,向环食药知森“五大领域”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已100%完成市级下达任务数。一是全力保卫百姓餐桌安全。坚持源头理念,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危害食品安全案件3起,查获罂粟壳、籽3.875kg。二是全力守卫人民药箱安全。坚持严打基调,依法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妨害药品安全管理案件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查获假药63瓶5040粒。三是全力守护知识产权安全。依法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侦破知识产权领域案件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碟片1517件、U盘202件、内存卡179件。四是全力捍卫生态环境安全。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断加大对非法采矿、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和整治力度,侦破非法采矿案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河沙11538.7m³。五是全力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犯罪行为,对野生动物犯罪露头就打,侦破森林草原领域案件3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7人 ,收缴云南松原木205件,原木(柴桐)412件,野生动物死体31只,野生动物制品59件,野生动物残肢10件。
坚持依法治理,强化规范执法。一是开展警情处置实战演练。严格落实重大敏感警情快接快处警务机制,大队通过制定环食药类、治安类6个警情,采取随机抽取、不打招呼、现场点评方式开展警情演练,有效提高民辅警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应急能力。二是针对环食药领域案件侦办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特点,多次组织开展执法培训,切实加强专业知识、法律适用、证据标准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办案民警侦查打击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落实法制员制度,大队设2名兼职法制员参与案件质量审核、考评和案件分析讨论,切实加强执法保障,在四次全局案件质量考核中排名前三。
坚持联勤联动,强化协同治理。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与职能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二是开展联合检查。会同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清理执法,共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0次,检查药店、农贸市场、食品加工厂等相关重点场所共150余个,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摸排线索51条,移交行政主管部门行政案件4起。三是积极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采集数据,为案件侦办提供线索。大队积极与农业农村、水务局、市场监管等7家职能部门调取2017年以来涉及环食药领域行政处罚案件570起,采集全县环食药领域企业(个人)涉及食品、药品、农资、种植养殖登记数据4190条,为民警充分掌握全县环食药领域行政违法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及深挖案件线索提供数据支撑。四是抓实森林防火。与应急、林业等部门密切协作,召开森林防火动员部署会1次、推进会2次、参加国家级培训1次、市级培训1次,组织联合宣传6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余人;3月25日启动清明期间武装巡护工作,联合林草部门加强对重点林区、重点火险区进行巡逻防控,排查火险隐患4处,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车辆80台次。截至目前,未发生森林火灾刑事案件,林区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坚持巡林护河,强化“两长制”工作。严格落实省、市公安机关河湖警长、森林警长制工作。一是制定下发河湖警长和森林警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实现河湖警长和森林警长全覆盖,组织召开县局党委专题研究会议2次、工作动员部署会2次、推进会3次、牵头部门党支部大会专题研究会2次、班子会议专题研究2次。二是4月16日制定《昌宁县公安局贯彻落实“河湖警长制”“森林警长制”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各级河湖警长、森林警长主动巡河巡林400余次,形成巡护记录400余份,发现枯柯河水源污染问题1个涉及柯街、卡斯河段,已移交县级河长办督促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坚持氛围营造,强化宣传引导。一是“线上”宣传造声势。深入挖掘工作中保护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打击制售伪劣等工作经验举措和亮点成效,及时在昌宁警方微信公众号、县局网页等平台发布、报道,制作宣传视频在“昌宁县警方”抖音、微博等媒体平台发布推送,组织全体民辅警及时转发,实现传播增量增效。上报工作信息180余篇,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发布相关稿件90余篇。二是“线下”宣传入民心。实地深入林区、矿区、村寨等一线开展打击环食药领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法律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形式开展面对面宣传,解答群众法律疑惑,争取群众认同感,提升人民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同时,认真听取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群众提供辖区内社会治安、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的线索,推动辖区社会治安环境稳定。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90余家次,学校15家次,家庭80余户,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