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2-0616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06-16 |
文号 | 浏览量 |
2022年以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五强化”措施抓实县城区农贸市场常态化疫情防控,全力守牢市场疫情防线。
3.强化思想认识。定期不定期召开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各级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认清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不懈、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年初以来,共召开会议7场次65人次。
2.强化氛围营造。在市场入口、市场内张贴疫情防控相关提示语,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知识,持续对防控工作和防控常识进行宣传,通过潜移默化的方式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3.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整合工作力量,组建工作专班加强对各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督导,以“日巡察、周上报”的工作方式对市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登记、现场交办,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制发《农贸市场环境卫生清洁消毒指引》《农贸(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技术指南》《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市场开办方加强学习,按流程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三是与市场开办方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压实开办方责任。督促开办方加强员工的日常教育,严格执行员工外出报备制度,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严格落实“一日一清洁消毒、一周一大扫除”要求,加强对公厕、门把手等公共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台账。四是按照《云南省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工作规范和标准》,督促市场内从事活禽宰杀的商户对经营场所进行改造,实现展示、宰杀、销售区域实现相对分离。五是广泛开展安全消费宣传,提倡顾客自助购物、非接触扫码付费,减少顾客排队付费时间,减少人员聚集。
4.强化预警机制。一是严格执行进入市场测温、戴口罩、扫码、亮码、验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发现异常情况按规定程序报告。二是严格落实市场开办方工作人员月核酸检测制度,并做好检测台账登记。截至目前,开展核酸检测5次135人次,结果均为阴性。同时,不定期对市场内经营户进行核酸筛查,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三是严格落实市场食品安全措施。市场内食品经营者依法持有合法证照,严格建立进货查验等制度,认真落实索证索票,确保产品来源可溯、途径合法,配有必要“三防设施”。截至目前,依法查处食品违法案件2件。四是与县疾控中心协同配合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突出抓好“人物共防”,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111”风险检测排查机制,严把进口冷链食品关口。截至目前,对市场内冷冻食品经营店开展核酸检测5次、采样5批次,结果均为阴性。
5.强化物价监管。广泛开展提醒告诫,警示经营者要加强价格自律,要求经营户做到明码标价,不得囤积居奇,不得利用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商品价格,严禁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严禁哄抬物价,严禁捏造、散布虚假涨价信息,发现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