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2-0513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期,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系统联动,围绕联防联控将“药剑专项行动”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密结合,坚持常态化督促教育,开展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整治第一阶段检查,牢牢守住药品质量安全底线。
对昌宁腾宏药业有限公司、昌宁龙华仁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及零售门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加强防疫药械方面严把采购、运输、储存、养护等环节,确保应急储备物资质量,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针对中药饮片质量安全、执业药师履职、处方药销售、规范储存药品等问题加强监督力度,倒逼企业落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工作质效。重点检查了含兴奋剂、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儿童用药等重点品种的购销凭证、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单等相关资料。紧盯零售门店“一退两抗”药品销售管理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现场抽查已销售的布洛芬颗粒,登记表中登记了姓名、手机号、身份证、住址、症状,与互联网+药品流通公共服务平台上传信息一致。通过检查,发现存在阴凉柜数据记录不规范、多个品种堆垛超限、退货区未单设等问题;检查组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并指导完善管理制度。
下一步,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强化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药品安全问题,筑牢疫情防控药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