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18-103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10-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推动蚕桑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发展,促进全镇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发展,经研究,特制定镇2018年蚕桑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产业扶贫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市、县关于产业扶贫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短中长结合、多种产业互补、不同周期调节,突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群众主体、企业带动的原则,以系统规划为引领,产业覆盖为措施,增强内生动力为关键,农户增收为重点,按照“脱贫才是目的”的基本要求,聚焦贫困区域、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综合考虑资源特点,合理布局蚕桑产业,因地制宜,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确保蚕桑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全镇新植桑园50亩;改造低产桑园500亩;建设小蚕共育室1座30平方米;地蚕养殖大棚420平方米;养蚕850张,交售鲜茧29.75吨,实现产值124.95万元。
三、工作重点
(一)科学合理规划,优化产业布局。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一规划、集中连片的原则,将立斯达作为蚕桑产业发展重点村,按照蚕桑发展规划,调整出水、肥、土条件较好的田地进行连片发展,尽量做好栽桑地块和桑园的合理流转,妥善处理好烟桑、粮桑等关系,做到产业协调发展,进一步推进蚕桑生产规模化。
(二)统一栽桑标准,促进规范化种植。栽植品种以农桑14号、强桑1号为主,按技术规程亩植1000株(地力条件好的地块可采用“6215”模式),实施地膜覆盖,确保成活率达到90%以上。各种桑养蚕村(社区)必须于2017年12月20日前完成预整地,桑苗2018年2月5日前全部到位,2018年2月10日前全面完成栽植任务,2018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养蚕基础设施建设。
(三)突出发展重点,提升专业化水平。立斯达村和昌宁欣盛恒茧丝有限公司技术员要突出重点,加大对蚕桑专业村、组、户的项目资金扶持和科技指导,积极促进蚕桑规模化发展、产业化经营,培育一批年养蚕300张以上、户均收入3万元以上、科技水平高、经济效益好的蚕桑专业村民小组。
(四)改造提升低产桑园,突破养蚕量。种桑养蚕村(社区)要持续落实科技措施,抓实低产桑园改造工作。根据2017年养蚕情况,对产叶量低、病虫害严重的区域,以村(社区)为单位有计划地改造低产桑园,使桑园产叶量不断增加,养蚕数量得到有效突破。
(五)加强队伍管理,落实工作责任。村级蚕桑辅导员由昌宁欣盛恒茧丝有限公司负责管理,并提高村级辅导员的责任意识和蚕桑科技推广能力,确保村级蚕桑辅导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各种桑养蚕村(社区)要提高认识,落实到人,为蚕桑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六)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蚕农利益。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所、地税等单位要各司其职,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蚕种和蚕茧等违法行为,共同维护好蚕茧收购工作秩序。昌宁欣盛恒茧丝有限公司要与蚕农建立利益共享链接机制,强化服务和科技指导,制定合理的蚕茧收购价格,做到应收尽收。各种桑养蚕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蚕茧收购工作的领导,有序组织蚕农交售蚕茧,积极提供非法收购蚕茧信息,配合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切实维护好蚕茧收购市场秩序,保障蚕农的切身利益。
四、扶持政策
(一)苗木补助7.5万元。由县农业局委托昌宁欣盛恒茧丝有限公司按政府采购程序组织采购,以1.5元/株预算,县财政补助7.5万元,桑苗由昌宁欣盛恒茧丝有限公司负责运送到镇农业中心。验苗工作由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品种为农桑5万株。苗木标准为:嫁接口上2cm处直径≥0.5cm,苗高35cm以上的一年生以上嫁接苗,合格率不低于94%。新老桑园面积低于3亩的农户不予补助。
(二)地膜补助0.2万元。新植桑园每亩补助地膜款40元,资金来源县级补助,新老桑园面积低于3亩的农户不予补助。
(三)小蚕共育室建设补助0.3万元。合理布局小蚕共育户,按照《小蚕共育技术规程》新建标准化小蚕共育室1座,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经县、乡镇、村(社区)及企业验收合格后,按3000元/座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来源县级补助。
(四)地蚕养殖大棚建设补助4.2万元。建设地蚕养殖大棚420平方米,经县、乡镇、村(社区)及企业验收合格后,按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资金来源县级补助。新老桑园面积低于3亩的农户不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种桑养蚕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对种桑养蚕户给予全力支持。各村(社区)要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尽快落实任务,切实履行产业发展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圆满完成柯街镇2018年蚕桑生产目标任务。
(二)落实责任,形成合力。镇直各单位要按照脱贫攻坚“领导挂点、部门包村、干部帮户”长效机制要求,指导有蚕桑生产任务的村委会抓好蚕桑生产工作,共同承担起加快蚕桑产业发展的责任。各村(社区)要围绕全镇蚕桑产业发展,编制上报好相关项目,争取蚕桑产业发展的项目资金扶持。镇财政所要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抓好优质蚕桑原料基地建设和种桑养蚕技术科技推广服务工作,加大科技推广力度,抓好重点村建设;市场监督管理所要抓好蚕茧市场管理,打击无证照经营蚕茧、蚕种等行为;派出所要加强蚕茧收购的治安秩序管理,依法严厉打击蚕茧收购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镇扶贫办要做好项目支持,并对贫困村予以倾斜; 昌宁欣盛恒茧丝有限公司负责蚕种调供发放,并且按照“随行就市、优质优价、劣质低价、不打白条”的原则收购蚕茧,鲜上茧最低收购保护价不低于38元/公斤,同时不低于市内周边县区的收购价格。鼓励小蚕联户共育,给予小蚕联户共育户每户补助1台自动控温器。实行担茧奖,以村(社区)为单位,按实际产茧量计算,每张蚕种全年平均交茧35公斤及以上的,每担茧给予种桑养蚕村(社区)奖励15元;以全镇为单位,按实际产茧量计算,每张蚕种全年平均交茧35公斤及以上的,每担茧给予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奖励5元,并于当年年底前兑付到位。
(三)加强考核,严格奖惩。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继续把蚕桑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对各种桑养蚕村(社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冬季桑园管理于2018年3月份验收;新植桑园、低产桑园改造、小蚕共育室、地蚕养殖大棚于2018年6月份验收;综合考核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