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1-121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村级财务 | 发布日期 | 2021-12-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督促各乡镇、各村(社区)抓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昌宁县 耈街乡、更戛乡 6 个村级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回头看”反馈问 题整改工作,规范村级伙食团运行管理,经研究,决定用一个月
时间,对村(社区)伙食团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治理对象和时限 全县 124 个村(社区)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伙食团运行管 理情况。
二、专项治理的重点
重点治理是否存在伙食团管理制度不健全、公款私存,以及以会议费列支餐费、用餐费列支其他费用等虚假支出等问题。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规违纪问题从严从快查处。
三、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自2021年9 月1日开始,至9 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自检自查阶段(2021 年9 月1 日至9 月15 日)各乡镇党委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如实填写相关表册(详见附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真实、完整。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1 年9 月16 日至9 月25 日)各乡镇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本乡镇党委认真做好自 检自查和问题整改工作。整改结束后,县纪委县监委将结合各乡镇上报材料情况,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三)建章立制阶段(2021 年9 月25 日至9 月30 日)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审计局要会同 13 乡镇党委对专项治理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查找村级伙食团资金收支管控中存在的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以问题为导向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对全县村级伙食团进行规范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赵连忠同志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黄有权同志任副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张翊同志,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及 13 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纪委县监委,负责专项治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整合监督力量。
要统筹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社会监督等监督力量,采取专项监督、专项审计、专项巡察等措施,重点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三)督促责任落实。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督促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主动查找存在问题,主动开展专项治理,规范移送问题线索,形成整治工作合力,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
对本次专项治理中发现的瞒报、漏报以及整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不到位、失职失责等问题,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发现涉嫌违纪违规问题的,一律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做到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