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8-0518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县属企业 | 发布日期 | 2018-05-18 |
文号 | 浏览量 |
县属各国有企业:
现将《云南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云国资统财〔2018〕52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昌宁县实际,提出以下两点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属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要高度重视有效防范和化解国有经营风险工作,切实降低杠杆率和负债水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分工负责,将降杠杆防风险工作作为董事会、经营班子重要工作任务,建立财务、规划、风险、考核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债务预警机制
县属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要建立债务预警机制,指定专人每月对本企业的负债情况,包括带息负债、非带息负债、或有负债情况及负债指标预警参数进行分析,对债务进行预警和评判,及时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附件:《云南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降杠杆防风险的指导意见》(云国资统财〔2018〕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