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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98-9-16_A/2017-060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公安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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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县公安系统“优秀女警”“好警嫂”“最美家庭”的决定

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 昌宁县公安局

昌公联发〔2017〕55 号

关于表彰全县公安系统“优秀女警”“好警嫂”“最美家庭”的决定

各乡镇妇联、县公安局、县森林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年3月份以来,县文明办、县妇联、县公安局在全县公安系统开展了“优秀女警”、“好警嫂”和“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最终评选出10名优秀女警、10名好警嫂和10户最美家庭,并有15名同志分别获得优秀女警、好警嫂、最美家庭提名奖。

一、优秀女警(10名),颁发奖杯、证书,各奖励800元

1.杨 青(昌宁县公安局政治处综合股股长)

2.张红梅(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副主任科员)

3.毛瑞英(昌宁县公安局拘留所副主任科员)

4.许明丽(昌宁县森林公安局政工监督室民警)

5.赵正楠(昌宁县公安局警令部综合股股长)

6.只蛟姣(昌宁县公安局政治处民警)

7.禹翠菊(昌宁县公安局警令部副主任)

8.杨 琛(昌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综合中队民警)

9.孙会习(昌宁县公安局戒毒所教导员)

10.普文蓉(昌宁县公安局看守所副所长)

二、好警嫂(10名),颁发奖杯、证书,各奖励800元

1.杨桂花(昌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傅映东之妻)

2.陈 雁(昌宁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国勇之妻)

3.茶建菊(昌宁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教导员刘恒兴之妻)

4.兰 艳(昌宁县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兰佛祥之妻)

5.茶玉娇(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教导员段兴政之妻)

6.张红芹(昌宁县公安局大田坝派出所所长吴学东之妻)

7.夏 月(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副所长鲁浩然之妻)

8.蒋颖艳(昌宁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教导员张展兴之妻)

9.陈亚琼(昌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长李恒之妻)

10.许明珠(昌宁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副所长杨建宇之妻)

三、最美家庭(10户),颁发奖杯、证书,各奖励800元

1.杜永安家庭(昌宁县公安局耈街派出所所长)

2.杨应武家庭(昌宁县公安局新园社区派出所主任科员)

3.蒋越祥家庭(昌宁县公安局田园派出所副主任科员)

4.段如彪家庭(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5.李杰平家庭(昌宁县公安局卡斯派出所所长)

6吴晓梅家庭(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两禁中队中队长)

7.普绍斌家庭(昌宁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所长)

8.普映江家庭(昌宁县公安局湾甸派出所所长)

9.罗联华家庭(昌宁县公安局鸡飞派出所副所长)

10.李剑明家庭(昌宁县公安局珠街派出所副所长)

四、优秀女警、好警嫂、最美家庭提名奖(15户),颁发证书,各奖励500元

(一)优秀女警提名奖(5名)

1.陈爱玲(昌宁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长)

2.乔德娟(昌宁县公安局警令部民警)

3.吴晓梅(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两禁中队中队长)

3.段如莲(昌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4.甘 桔(昌宁县公安局新园社区派出所民警民警)

(二)好警嫂提名奖(5名)

1.杨发兰(昌宁县公安局勐统派出所所长杨子红之妻)

2.张洁花(昌宁县公安局珠街派出所所长杨永杰之妻)

3.李 白(昌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林小川之妻)

4.毕润清(昌宁县森林公安局副主任科员董春洪之妻)

5.李 芸(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杨雪鹏之妻)

(三)最美家庭提名奖(5户)

1.昌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 吴同勇家庭

2.昌宁县公安消防大队 杨鹏家庭

3.昌宁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段如莲家庭

4.昌宁县公安局耈街派出所 王子明家庭

5.昌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白明霞家庭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和家庭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全县公安工作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广大妇女和家庭要学习她们传承文明、践行美德的高尚情操,胸怀大志,坚韧不拔,努力奋进,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为推动昌宁实现跨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昌宁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昌宁县妇女联合会 昌宁县公安局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