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40401-00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生态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4-04-01 |
文号 | 浏览量 |
广大干部群众:
又是一年春草绿,一年一度清明来。在这个缅怀逝者、寄托哀思、感恩先辈的时节,为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清明祭扫氛围,践行绿色低碳祭扫新风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特向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遵守禁火规定。清明节期间,正处于森林草原防火形势最为严峻的时期。要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火种上山,不在坟山墓地、林区及周边生火煮食、烧香、烧纸、点烛、燃放鞭炮、吸烟等用火行为,切实增强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的意识,自觉遵守野外禁火规定。全镇各中小学校在清明期间做好学生野外防火宣传和教育,提高学生森林草原防火责任意识,文明祭祀从小抓起。
二、革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不文明祭祀用火,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个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和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自觉破除焚烧纸钱香烛、燃放鞭炮等陈规陋习,改变传统祭祀方式,提倡熟食祭祀、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上祭祀等方式寄托哀思,提升传统节日的现代意义,以健康、文明的方式缅怀逝者,争当绿色清明的先行者。
三、公职人员带头,加强相互监督。广大党员、公职人员、村组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带头执行“无火清明”有关规定,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引导,宣传文明祭祀新风,加强相互监督,及时制止不文明祭祀行为,弘扬新风正气,助力乡村振兴。
四、实行集中上坟,严查违规用火。全镇集中上坟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至4月6日,上坟祭祀人员要自觉接受防火卡站以及巡护人员的防火安全检查,不得拒绝和阻碍。一旦发现火情,要立即向所在村委会或镇林业工作站报告,举报电话0875—7839075。对违规野外用火者,一律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倡导文明祭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自觉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讲文明、树新风,争当告别陋习的先行者、文明祭祀的带头人,为守护柯街生态资源安全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感谢您的支持和理解,期待您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