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11800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2-01-18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审计局于2021年9月至10月,对昌宁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出具了《昌宁县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报告》(昌审调报〔2021〕42号),我局针对审计调查报告反映的违规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截止2021年7月31日,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和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2家单位未按规定对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93600元,其中: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未减免租金50400元,涉及1家企业;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未减免租金43200元,涉及5户个体工商户。
二、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调查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1.2021年11月8日县财政局和税务局采取退库退税的方式退还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租金50400元。昌宁县湾甸傣族乡中心完全小学于2021年11月10日转账退回1家企业房屋租金50400元。
2.2021年11月22日县财政局和税务局采取退库退税的方式退还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租金43200元。昌宁县珠街彝族乡卫生院于2021年11月24日转账退回5户个体工商户租金43200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高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持续做好减税降费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梳理相关减税降费政策,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各项政策宣传到位、落地见效。
昌宁县财政局
202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