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73430283-3/2024020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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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市场监管局的精心指导下,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职责,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树牢服务意识、强化市场监管、服务市场主体,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提升服务、监管和执法效能以及市场监管治理能力,构建科学市场监管体系。立足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助力昌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经济秩序,各项工作长足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
截至12月底,全县实有经营主体34619户,净增6133户,完成目标任务6099户的100.56%;个体工商户净增4316户,完成目标任务3237户的131.87%;农业企业净增751户,完成目标任务694户的108.21%;工业企业净增209户,完成目标任务260户的80.38%;建筑业企业净增185户,完成目标任务199户的92.96%;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净增404户,完成目标任务706户的57.22%;服务业企业净增242户,完成目标任务593户的40.81%;“个转企”实有1094户,净增1092户,完成净增410户目标的266.34%;千人拥有经营主体增速达21.52%。
(二)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严守安全底线
1.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强日常监管,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节假日检查,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0家、小作坊24家、商场超市40家、食品店185家、餐饮服务单位97家。开展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167所,检查3次,学校周边的经营户52户,学校内部小卖铺3个,冷饮店3个。县局与36所法人学校签订昌宁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各市场监管所与村级完小、幼儿园及私立学校签订辖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在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就改的即时就改,涉及硬件的,接下来限期整改。对食品进行质量安全检查,确保重大活动安全有序,到目前为止,进行保障14起,出动执法31人次,车辆2次,保障就餐人数32975人,农残快检283批次,餐具80批次,食用油检测15个批次。共开展抽检1550批次,其中,不合格66批次,涉及蔬菜、水果等不合格49批次,不合格类别主要为农残、兽药、重金属超标,已立案42件,其他正在按照规范进行后续处置。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等16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200余份,发布预警公告19期。案件办理41件,案值3.77万元,罚款金额21.76万元,没收金额2.23万元。
2.严守药械化安全底线。一是规范行政审批。共办理药品零售许可:2023年全县《药品经营许可证》新申办15户、换发12户、变更46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新申办12户、延续3户、变更22户,办理医疗器械二类备案新申办13户,变更26户。二是强化日常监管。共出动人次789人次,出动车次21车次,检查药品零售连锁总部2户次,药品零售连锁药店检查143户次,单体药店检查50户次,药品使用单位检查79户次;检查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95户次,使用单位79户次;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48户次。三是加大整治力度。全年药品计划抽检32批,已完成32批,收到检验报告不合格2批,已立案查处。全年医疗器械完成7批抽样任务,收到检验报告不合格1批,已立案查处。全年化妆品完成7批抽样任务,收到检验报告均合格。积极营造氛围。对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普法培训4场次,增强主体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采用“传帮带”现场教学、“交叉互查”等方式,成立5个检查组,分别由办案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对基层所现场教学。举办药械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班2场次,不断提升各所药械监管人员业务能力。
3.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82家,注册登记特种设备1612台/套,其中锅炉38台,压力容器1157台/套,在用电梯267台,起重机78台,厂(场)内机动车辆42台。气瓶注册登记5912只。管线数量146单元,管线总长度49376.22m。共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6家(该数字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的累计),检查设备634台,排查气瓶1444只。市局下达检查任务70家,已按时完成。一是开展燃气行业气瓶专项整治。开展气瓶安全宣传3场次,发出宣传资料1500余份;线上在特种设备联系群、片区餐饮单位群宣传气瓶安全知识4场次,宣传受众602人次。立案查处燃气具违法案件5件,其中,抽检不合格2件,销售不合格燃气具产品案3件。检查气瓶充装单位3户次,检查气瓶826支,检查气瓶充装特种设备16台次;陪同省特检院开展气瓶充装站“双随机”检查1次,发现问题已按时整改完毕;会同市局对气瓶充装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发现问题6条,依法监察指令书1份,督促纯朴燃气公司进行整改。二是开展锅炉集中专项整治。组织开展锅炉集中专项组整治1场次,25家锅炉使用单位31人参训,收到自检自查报告13份;开展锅炉监督检查3场次,检查使用单位11户,检查锅炉22台,发现一般隐患6条,整改反馈均已全部整改。三是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69户,各类特种设备435台次(锅炉20台、压力容器165台、电梯140台、起重机械50台、厂内机动车50台、压力管道10条),另检查气瓶726支,发现并整改一般安全隐患89个,整改完成87个,下达安全指令书54份。四是开展电梯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行动。排查电梯267台,发现安全隐患56条(其中,20条为已经检验未收到检验报告和使用标志),完成整改28条。立案查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案件1件(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五是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发放宣传材料2025余份。开展2023“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2场次,进一步提高电梯应急救援能力,增强电梯安全意识,23家电梯使用单位参加,观摩人数59人。召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推进年落实“两个规定”培训会议1次,56家电梯使用单位、4家维保单位参加培训。制作《特种设备安全宣传知识》《关于燃气使用安全监管消费警示》音频资料,通过县委宣传部“小喇叭”平台在全县进行宣传。六是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2023年收到行政确认备案901个,审批同意741个,处理回退160个(不符合受理条件),新增办理许可619个,变更登记670个,注销登记103个,拆除8个,报废10个。七是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出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预警1009个,提醒使用单位落实好安全主体责任,不让设备超期运行。及时在群内回复疑问,缓解人少事多监管人员无法满足监管需求的局面,共计答疑703条,预警提示26条。利用微信群将更新的政策法规及时宣传给使用单位,服务助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安全。
4.严守产品质量安全底线。一是严格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监督检查,检查燃气器具销售、烟花爆竹、加油站、消防产品、医疗机构、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等各类市场主体86户次,完成地理标志产品昌宁红茶地方标准修订工作和关于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调研工作。组织召开有预包装茶叶产品的生产企业及有预包装的月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 GB23350《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标准培训工作。二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开展首席质量官任职培训,全县6家企业、6人获企业首席质量官;动员辖区昌宁县耇酒酿造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遐迩茶业有限公司、云南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参与政府质量奖申报工作。
(三)增强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公平秩序
1.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一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云南)”为依托,2023年督促成员单位创建部门双随机抽查方案95个,涉及抽查对象1117户,涉及执法人员1296人次。二是配合消防大队、人社局、财政局、统计局、农业局等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检查。检查结束后,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由抽查人员及时将抽查结果归集于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率达到100%。
2.加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今年企业应报户3346户,已报3219户,年报率为96.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报579户,已报564户,年报率为97.41% ,个体户应报23956户,已报23658户,年报率为98.76%。在全市企业、个体、合作社均排第3名。积极采取多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年报宣传工作,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上门宣传服务1380户次。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年报公示宣传信息1条次,通过手机向个体户,法定代表人或联络员发布120条次提醒报送年报信息。督促企业公示即时信息的企业共40户,公示信息43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29条、股东及出资信息12条、股东变更信息2条)。
3.强化网络交易监管。以网络经营主体数据为基础,依托网络交易监管平台数据,核查链接网址是否能正常访问;公众号、小程序、APP等移动端数据程序界面是否能正常打开;网站标称经营主体和市场主体是否匹配;判定采集网络经营主体网站名称、网站类型、电子商务类型、联系人、邮箱等基本信息;根据网站主体、经营商品和交易行为、链接情况准确全面选择网站网店涉及标签分类。在线检查网站、网店275户次。
4.强化知识产权和广告监管。组织召开2023年昌宁县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制定《2023年昌宁县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突出专利假冒、商标侵权违法行为查处和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特殊标志保护,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先后开展了“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打假护牌”“非正常专利申请核查”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核查14件非正常专利申请,撤回率100%。销毁啤酒、罐头、面包等各类过期食品及假冒伪劣商品1682件,货值5930元,上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1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市级知识产权资助奖励,鼓励开展“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高价值专利申报,提升产权价值。新增“云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户,实现昌宁县优势企业零突破。2023年新申请使用昌宁红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企业5户,申报“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优势区域创建1个。加强辖区内户外广告监测以及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共监测各类广告310条,发现违法广告线索12条。扎实开展广告业统计工作。共指导辖区内4户调查统计对象按时限完成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广告业统计任务,不断提高广告业统计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5.强化执法维权。一是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聚焦食品药品、商标广告、市场竞争、产品质量、特种设备、价格监管等领域,积极开展“铁拳行动”、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整治、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野生动植物保护、粮食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等各类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传销、打击走私。加强与文旅、公安、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矿产资源保护、扫黄打非等联合检查。2023年,全局共立案查处各类普通程序行政违法案件130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结案94件,案值170554.7元,罚没金额472430.68元。其中:食品类案件41件:案值37732.41元,罚没金额240031.96元;药品类案件15件:案值10937.84元,罚没金额65447元;医疗器械类案件2件:案值4580元,罚没金额15541.1元;化妆品类案件9件:案值6673元,罚没金额29000元;质量类案件8件:案值39583元,罚没金额34525.63元;计量器具类案件2件:案值0元,罚没金额4000元;广告类案件5件:案值0元,罚没金额19775.44元;价格类案件1件:案值4367.45元,罚没金额13102.35元;烟草类案件8件:案值66621元,罚没金额15947.2元;其他类案件2件:案值60元,罚没金额15060元;特设类案件1件:案值0元,罚没金额20000元。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8份,当场处罚46家。二是加强价格市场监管。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教育收费、殡葬服务收费及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等民生领域价格市场专项整治,为民生领域保“价”护航。一年来,共检查涉企收费单位88家,化肥生产经营户112户次,公立医院6家、发现问题13个、责令整改4家、开展“回头看”检查2家,停车场8个,教育收费单位273个,殡葬服务及殡葬用品经营单位12个,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127户、巡查网店网站51户、监测广告29条,“双随机”抽查检查9户。审查教育收费单位98家次,收费项目3项,医疗服务单位14个、医疗服务收费项目1808项份、存在问题35项,整改35项。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个,罚款1.31万元。三是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根据《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要点》和《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紧抓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等时间节点,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不断强化股所联动和部门协作,积极组织对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重点旅游景区、涉旅购物店等场所进行检查走访,重点摸排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诱导购物、收取保护费及制贩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产品,是否有市场监管工作人员充当“保护伞”等问题线索,不断强化线索筛选移交、核查处置。截至目前,实地走访群众、市场内经营户(固定摊位和临时摊位)、市场开办方(或市场管理者)等210余人(户)次,督促市场开办方(市场管理者)签订《无市霸行霸承诺书》6份,未发现存在欺行霸市、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等扰乱行业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同时通过制作《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展板、微信公众号发布《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内容等方式,将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落到实处。制作宣传展板4块,发布宣传链接2期,发放宣传资料800余份。四是扎实开展打击走私工作。以日常监管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打击洋垃圾、固体废物、象牙等濒危物种及其制品、成品油、非法出版物等为重点检查品种,持续开展“绿滇2023”和活牛等偶蹄动物走私整治,及强化进口澳洲龙虾监管。持续开展反走私“进市场”“进企业”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反走私意识,和法治意识,营造了“打击走私、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一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82人次,执法车辆27辆次,检查各类经营户179户次。开展反走私“进市场”“进企业”宣传活动2场次,宣传企业35余户,发放宣传材料500余份。五是保持高压态势打击传销。以部门联动配合和全民参与为方式,以打击聚集型传销、网络传销为重点整治,坚决查处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充分利用短信、宣传栏、黑板报和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活动。一年来,共开展宣传活动3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四)夯实基础,锻炼过硬监管队伍
1.加强干部理论教育。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提高市场监管党员干部政治素养。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扎实开展“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争做杨善洲式的好党员好干部”大讨论活动,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大力推行“三个工作法”,深入推动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真抓实干,奋勇争先,做好表率。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政治监督强化年”活动,根据“清廉昌宁”建设专项行动要求,扎实推进“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问题、以“小”见严纠“四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清廉机关”建设等各项工作,不断巩固风清气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保障。扎实开展好“以案促改”专题研讨和市场监管系统政治生态分析研判。
二、存在困难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手段滞后。目前的监管力量和监管手段难以应对市场交易模式多元化、产权纠纷复杂化的新形势,案件线索源头追溯、调查取证、侵权认定都缺乏有效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导致知识产权保护监管困难,案件查办不多,典型案例少。二是队伍综合能力有待提升。队伍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下的市场监管工作上还存在短板,工作推进不平衡,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投入不足,质量强县、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提质不够。
三、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风险防范,严守“四大安全”底线
1.食品安全管控方面。严把食品加工、流通销售、餐饮服务质量安全关,完善日常监管、量化分级、风险分级制度,确保日常监管率达100%。持续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督促学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推进“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压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2.药品安全管控方面。提高药械化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加大抽检和监管频次范围,减少药品流通监管盲区,确保日常监督覆盖率达100%。加强监测评价,畅通信息渠道,着力提高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的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
3.特种设备安全管控方面。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以通威高纯晶硅有限公司、在建高速公路等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单四制”的要求,实行安全隐患动态管理、闭环管理,实现全县190家使用单位的899台特种设备、6035只气瓶、45单元2383.93千米压力管道监督检查全覆盖。
4.质量安全管控方面。突出重点工业产品、重要消费品、涉学涉童产品、电子商务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五个监管重点,全面提升质量监督服务;强化计量监管,加大涉粮领域等民生计量和计量重点用能企业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认证认可企业和检验检测机构监管服务,推动有机农产品制造和销售企业有机产品认证。
(二)抓实为民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证照分离”改革,稳步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企业注销“一网办”“多证合一”登记,推进市场主体注销便利化,让企业“一网”获知各环节流程、进度和结果,实现企业注销“一网”服务;着力提升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昌宁县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实施方案》落实落地,履行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按季度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健全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统筹协调和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年度目标推进市场主体稳步有序增长。
(三)强化市场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生关切,加强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价格、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执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消费维权作用,持续做好消费维权监管。
(四)扭转干部作风,建设高素质监管队伍
坚持政治素养与业务能力两手抓、两手硬,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制度保障,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和作风整顿成效,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建设,扎实开展作风革命和效能建设,广泛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进一步抓实抓活“股所联动、所所联动”执法,着力构建统一高效的工作体系,积极打造作风过硬、能力过硬的市场监管队伍。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