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73430283-3-/2023-0106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3-01-06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2022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根据省、市各级部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县实际,积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工作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各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整体谋划和统筹协调,在抓落实、建机制、强监督、重指导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实施,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工作落实。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要求,县委、县政府印发了《中共昌宁县委 昌宁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转发了《云南省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扎实抓好全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三)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制度约束。一是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各级部门关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有关要求,总结了2021年以来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深刻分析了我县在落实制度工作中的问题以及原因,并根据上级对公平竞争审查的工作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2022年,共召开联席会、培训会、抽查检查会等各类会议4次。二是调整充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根据部门人员变动及职责调整,印发了《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的通知》,对成员单位及时作出调整。强化工作部署。根据上级联席办的相关要求及时部署工作,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指南》《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开展好我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建立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制定《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工作规范》(昌竞争审办发〔2020〕4号),对拟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重大政策措施,起草部门在履行公平竞争自我审查的基础上,在政策措施中涉及公平竞争的内容存在复杂疑难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进行审查的,可以商请县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会审,为政策措施起草部门提供必要的协助。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印发《关于做好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的通知》(昌竞争审办发〔2020〕3号)文件,从工作机制、受理范围、受理渠道、工作流程、工作要求等方面对举报处理和回应工作进行了明确,强化社会监督。

(四)开展存量清理,严格增量审查。在2019年度实施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安排部署各成员单位部门按照“谁制定(或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结合各单位实际,持续优化内部审查机制,规范审查流程,在严格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的同时,有序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清理,认真开展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审查质量,坚决废除妨碍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和退出市场、限制商品要素自由流动、违法违规实行区别性和歧视性优惠政策、不当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行为等方面的规定和做法,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和市场主体复工复产。2022年,共清理文件5件,其中:存量文件3件,增量文件2件,未发现出台过违反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文件。

二、存在困难及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一)对制度学习理解不深不透。部分成员单位领导和履职工作人员没有认真学习、领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质内涵,认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量大,有畏难情绪,没有认真组织开展清理和审查工作。部分部门对审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审查工作流于形式,审查人员不固定,不够清楚审查工作流程。

(二)联席办牵头抓总作用不明显。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在市联席会议的督导下,结合机构改革、职能整合、人员变动,调整了联席会议成员,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召开了联席会议,形式上转发了上级联席会议文件,部署安排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但是对辖区内各成员单位的抽查检查、督查督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尚未建立有效的内审工作机制。

(三)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工作质量不高。各相关部门都对现行政策措施开展了存量清理和增量审查,但从统计上报数据来看,有的部门每月上报数据仅是对上一个月材料复制粘贴,有的部门将本部门发文数作为统计数据上报,或是重复上报,导致我县涉及市场经济主体活动的政策措施的汇总数据杂乱,清理结果不理想、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意见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发力:一是加强政策解读。我县将根据实际加大培训力度,针对社会各界及相关利益人对涉及我县所出台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政策措施提出的问题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增进全社会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舆论氛围。二是完善守信机制。我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用体系建设,严格履行向社会做出的承诺,对依法做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认真履约和兑现。进一步推广重大决策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公众参与重大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对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或者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出台的政策措施,以及不及时清理、纠正相关政策措施的政策制定机关,有关单位依法查实后将作出严肃处理。对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将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昌宁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2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