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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430283-3-16_Z/2017-021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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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2016年-2020年)规划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市场监督管理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加队伍依法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进程,根据省、市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切实组织开展好“七五”普法规划编制及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以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新需求为目标,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对法制宣传教育提出的新任务,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质量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紧紧围绕构建食品医药经济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依法保障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公务员和行政相对人为重点,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市场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为率先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法治理念,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增强领导干部依法管理与决策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提高社会公众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在日常监管执法工作中,推行说理式执法,实现普法与执法有机融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工作原则,组织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工商、质量、食品药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树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观念,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的法律素质和消费法律知识,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为顺利实施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夯实法治基础。

三、工作原则

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该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法治建设,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坚持以人为本,分类指导。立足于提高人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根据不同的普法对象,突出不同的普法内容,领导干部抓提高,执法人员抓专业,市场主体抓普及,开展宪法、国家基本法、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及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寓法制宣传教育于服务群众之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必须一手抓法制教育,一手抓严格执法,使普法教育的成效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的实践中得以体现。以普法促学法,以学法促用法,在“用”字上下功夫,做到边学、边用、边提高,促进执法人员素质提高和市场监管工作职能的到位。

(四)坚持巩固传承,开拓创新。把握全社会对市场监督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新需求,把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充分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对时代发展的适应性,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改进方式方法,推进普法取得实际效果。

(五)坚持与时俱进,创新形式。市场监管事业正面临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要深入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律和新时期下做好市场监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立足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有效形式,增强法制宣传教育效果。

(六)坚持广泛参与,形成合力。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要积极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与市场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加强与省、市间的上下联动,周边地市局的左右联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工作实际,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力争在广度和深度上达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把培养公民法律意识作为主题,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和基本原则,教育和引导公民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加强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和法治理念教育,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围绕“依法治县”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学法用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法治机关、效能机关建设;全面实现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决策机制进一步健全、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法制基础进一步夯实。扎实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保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全面提升监管执法水平。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强化执法监督和问责,切实增强执法监督效能。加强法治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确保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深入学习与工作联系密切的法律法规。突出学习宣传工商、质监、食品药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体系。要以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法律法规;以规范市场秩序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公平交易、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农村经纪人、商标保护、广告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以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行政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学习宣传信访、投诉、行政调解、行政复议以及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反腐倡廉法律法规。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廉政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为主要内容,坚持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与政治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相结合,通过领导干部述廉、基层监管所向服务管理对象述职述廉、正反面典型教育、廉政展览等形式不断增强全县系统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意识,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营造清廉的社会氛围和社会文化。

(五)继续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期间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深入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活动,实现“法律六进”从“进”到“驻”的转变,进一步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实际效果。要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在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以及加强工作指导上下功夫,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的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通信、法律图书等便捷有效的方式和途径,进一步推动普法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各方面的全覆盖。

(六)加快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要把普法教育与法治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紧密结合起来,围绕“3.15”消费者保护纪念日、食品安全宣传周、“4.26”知识产权保护日、质量月、计量日、标准化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打造主题活动品牌。在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治理念、弘扬法治精神。以依法行政统揽各项监管工作,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推行政府信息公开,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加强行政复议和应对诉讼规范化建设,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争议。

五、普法对象和要求

市场监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县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服务相对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个体工商户、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公众。重点对象是全县市场监管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

(一)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市场监督管理机关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要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健全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知识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重大事项决策前的法律咨询论证等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注重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在坚持依法办事上做出实绩的优秀干部。推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年度述职述廉述法制度。

(二)着力提高公务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自觉性。进一步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健全市场监管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特别是新出台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列为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培训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继续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确保行政执法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执法工作相关的公共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专业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技能,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着力于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意识,增强其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的自觉性。针对不同市场主体的需要以及不同经营管理人员的特点,分类宣传,分类指导,做好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体工商户条例、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与市场经济及市场监管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托行政指导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使之熟悉法律规定的义务和权利,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经营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观念。

(四)着力于提高广大消费者的法制素质,增强其依法维权的自觉性。对广大消费者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注重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法律帮助的有机结合,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引导树立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健康积极的生活习惯和社会风尚,了解和熟悉与自身权利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法律知识、法律制度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第七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到202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上半年)。县局研究制定五年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并报县普法办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下半年至2020年)。县局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开展中期检查督导表彰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局“七五”普法领导小组组织对“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表彰先进。

七、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昌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政策法规股负责普法的日常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健全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完善考核评估运行机制,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阶段性检查和专项督查。细化目标,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组织好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工作,总结推广典型经验。

(三)强化经费保障。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统筹安排经费,切实保障本部门依法治理工作的需要,保障必要的宣传设施设备,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的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教平台。要巩固和发展传统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采取开办市场监管法制栏目、刊登新颁布实施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举办知识讲座、编印普法宣传手册等内容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门户网站的法制宣传教育栏目的建设,要全方位、高频率地向社会宣传工商、质监、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和消费维权知识;建立固定和流动的法制宣传设施,利用“12315”、“12331”、“12365”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宣传、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