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0524-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 | 发布日期 | 2024-05-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履行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会计制度,提高会计质量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检查办法》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以及《昌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2024年重点任务措施清单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成立检查组,于2024年4月20日至2024年5月20日对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按照《预算法》、《会计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令第32号)、《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检查组通过调查询问、抽查会计凭证、核查会计帐簿、复查会计报表、查看相关文件、核对相关合同等必要检查程序开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职责
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配置、节约和保护工作。负责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全面落实全县用水总量控制;负责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及水资源费征收工作。负责取水许可、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审批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参与指导城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参与编制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监控能力建设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股所级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编制4人,年末实有3人。
(二)2023年收入支出情况
1.2023年收入情况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总收入25.89万元(基本支出25.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7万元(基本支出25.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023年支出情况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度决算支出(财政拨款支出)25.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万元, 占总支出的100%,无项目支出。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50万元(基本工资8.36万元、津贴补贴0.85万元、奖金0.75万元、绩效工资10.41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8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26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1.37万元(办公费1.13万元、工会经费0.24万元)。
3.2023年末财政拨款收支结转后无结转和结余;非财政拨款结余0.017万元。
(三)资产情况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为县水务局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借用县水务局办公室办公,办公设备为县水务局购买,资产统一在县水务局资产系统下管理,未进行资产划拨,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填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
(四)“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2023年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财务管理和财务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实施内部监督和内部控制制度时,还未能达到《会计法》所规定的要求,主要表现在:预算业务、收支业务等内控制度内容不够完善,达不到单位内部控制的要求。二是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建议按相关法规和制度完善。
昌宁县财政局
2024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