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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231116-00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卫生健康工作 发布日期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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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卡斯镇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

1.组建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卡斯镇9个健康倡导员均从村级委员中进行选拔,所选取的社区健康倡导员具有一定文化水平,通过培训后均能够掌握并运用基本健康知识、倡导技巧、干预方法,同时,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熟悉当地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有较强影响力,能够长期持续开展健康倡导工作。

2.乡镇人民政府是项目推进的主体,确定杞蕊负责项目推进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对社区健康倡导员进行经常性指导,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年度内至少覆盖一次。

(二)精准合理选择倡导服务对象

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倡导服务对象,每个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需在管辖范围内确定至少80人。健康倡导服务对象分为两个层面:一是以个人为倡导对象,不少于50人,服务对象原则上应来自不同的家庭;二是以家庭为倡导对象,覆盖健康家庭8—10户。

1.个人为倡导对象的确定。倡导对象优先选择接受能力强、依从性好的人员。在全部服务对象中至少确定50%作为重点倡导对象,重点倡导对象的入选标准为具备以下4条标准中的3条及以上:一是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二是健康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超过60%知识点不了解;三是肥胖或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四是不健康生活行为习惯突出,如膳食不合理、吸烟、酗酒或缺乏锻炼。

登记的信息以符合健康倡导项目年龄和性别要求的家庭成员为准。相应的年龄、性别要求如下表:

性别

年龄组

男(人)

女(人)

15-24岁

5±1

5±1

25-34岁

6±1

6±1

35-44岁

8±1

8±1

45-54岁

4±1

4±1

55-69岁

2±1

2±1

合计

25~30

25~30

2.家庭为倡导对象的确定。根据省级健康家庭评审标准制定县级健康家庭评选方案。结合妇联、文明办等部门联合开展健康家庭评选,采取村(社区)自评,乡镇核实,县级抽查审核,并对达到健康家庭标准的统一颁发健康家庭证书。

(三)扎实有效开展社区健康倡导干预工作

社区健康倡导员开展倡导前摸底调查和需求评估。采用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摸清服务对象健康知识、健康行为和健康技能等方面的情况,了解倡导对象在健康方面的需求。

社区健康倡导员对新的倡导对象开展面对面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定期宣传健康知识、培训健康技能,纠正不健康陋习。每年倡导干预覆盖至少4次,对重点倡导对象覆盖不少于6次。

社区健康倡导的主要内容为普及重点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传染病(艾滋病、结核)、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盲区知识,倡导少油少盐低糖饮食、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培训自测血压、体温计的使用技能,逐步转变生活陋习,提高健康意识。

(四)为倡导对象提供综合健康服务

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工作基础上,结合健康评估和需求调查结果,由村医通过健康知识讲座、一对一个体化健康服务,强化核心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授健康技能。结合健康县城建设、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等健康教育活动,如健康家庭健康技能比赛、戒烟比赛等,营造健康知识学习氛围,为倡导对象提供宣传材料或健康实用工具。

(五)强化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村(社区)将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借助村(社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健康标语、农村小广播等,普及健康核心知识和必备健康技能。

创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抖音、12320卫生热线健康科普平台等途径,为群众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科普知识,畅通健康信息咨询和就医挂号服务。

结合昌宁健康县城建设中的“勤锻炼”、“家健康”专项行动,将日常体育锻炼设施、健康步道等项目优先满足已经开展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村(社区)。围绕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如慢性病危险因素控制、健康生活方式、健康环境建设、健康氛围营造、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老龄健康等开展多部门联合健康行动。

(六)加强信息报送

村(社区)健康倡导员每次开展面对面干预时需要填写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乡镇人民政府填写社区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附件3)、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每月25日前向县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汇总表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

(七)规范档案管理

卡斯镇人民政府指定杞蕊负责档案管理,制定乡镇级实施方案,及时收集整理项目文件、工作记录、会议资料等台账。及时建立日常管理工作微信群,用于工作指导、台账收集、信息资料共享。

(八)督导与评估

督导:充分运用“一线工作法”,深入各村(社区)开展现场督导,每个季度至少对村(社区)进行1次现场督导,重点督导项目的执行和推进情况,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