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04_A/2017-0605008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工作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7-06-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云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云打非领〔2017〕17号)精神,按照部级联席会议和省、市打非办的统一部署,做好综治维稳基础工作,以防为主、疏堵结合,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工作重点、活动内容及职责分工
在2017年以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维稳压力加大的形势下,按照省、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打非办)对今年宣传教育工作的部署,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把宣传教育作为昌宁加强法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抓好落实好,并将2017年5月作为集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
(一)工作重点
一是针对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宣传。着重加强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P2P)、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教育商会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对以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名义非法集资行为予以重点提示。二是针对重点人群加强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老年人、在校学生、农民等易侵害群体的宣传,注重宣传效果,采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三是针对重点地区加强宣传。根据辖内实际,重点在农村、社区及其他非法集资高发、易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
(二)活动内容
1.办好宣传月。开展宣传月活动,各职能部门结合实际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和谐家园”为主题广泛开展宣传月活动。
2.推送一批公益短信。突出日常更新,宣传月内通过农信通、校讯通(教育)、“6995”(乡镇)等平台向全县手机用户推送不少于2条有关非法集资的警示短信。
3.制作一批宣传画、宣传手册。突出重点人群,制作发放一批宣传画(针对退休职工、在校学生、乡村农民等不同群体),并张贴在醒目位置。突出重点领域,制作一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手册,发放到村、社区、学校、农村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统一摆放在醒目位置,提供客户阅读。
(三)职责分工
县金融办:承担宣传教育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负责收集上报工作方案和工作情况报告。在县财政局门户网站以专栏形式宣传打击非法集资知识。
县人民银行:配合县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加强金融知识宣传,组织投资者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活动,适时组织金融机构到农村开展宣传活动。协调金融机构营业点利用门头LED显示屏每天滚动提示防范非法集资相关信息。
县公安局:结合开展的专项行动和法制宣传活动,适时开展打击非法集资专项宣传活动,并为相关部门提供案件宣传材料,发放到村、社区、学校、农村及金融机构营业场所等,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县市场监督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监管,遏制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进行欺骗性宣传和从事违法犯法活动,严厉惩处非法集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和广告者,有效封堵非法集资活动广告。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利用宣传媒体做好公益宣传片、专栏和公益广告的播出、刊发工作。
县教育局:针对校园网络借贷为重点进行宣传,以发放宣传单、知识讲座、“小手拉大手”等方式让初高中学生及家长认识到网络借贷的危害性,并组织一次高中以上年级学生有针对性选择一至二例“校园贷”典型案例为素材写一篇读后感。
县工信局:负责国有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排查及成果巩固。
县供销社: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非法集资行为排查。
县农业局: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集资行为排查。
县文广局:年内结合送戏下乡组织编排有关打击“非法集资,创建和谐社会”题材话剧。
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积极参与配合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拓宽宣传渠道。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要充实和扩展宣传队伍,充分利用专家、学者、网格员、驻村组干部等群体,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渠道,确保宣传教育全覆盖。
(二)创新宣传形式。要认真总结非法集资行为的基本特征及惯用手法,深入解读有关政策精神,采用以案说法、政策解读、宣传片、公益广告、歌舞、戏曲、微电影等多种形式,运用通俗、生动、形象、亲切、易懂的群众语言,向社会公众阐明非法集资的特征及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
(三)提升宣传效果。要切实加大风险警示教育,着力宣传“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避免产生“非法集资损失政府买单”的道德风险。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在已有良好工作的基础上,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持续宣传,推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积极发挥各自优势,指导、配合地方政府加强宣传。要切实推动落实各职能部门职责,推广有关经验做法,实现辖内宣传教育资源有效整合,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扩大宣传月活动社会效果。
(五)认真落实完成。一是各级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对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按部际联席会议和省、市打非办的统一部署,明确责任分工,主动加强协调配合,协同联动,扎实深入推进宣传月活动。二是请各成员单位制定本辖区2017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建立长效宣传机制,统筹部署本辖区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于5月15日前上报2017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于6月5日前将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形成工作报告;于12月20日前上报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全年工作总结。方案、报告以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档形式上报县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