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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A/2017-0225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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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 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

2016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县纪委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帮助下,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推进公共财政建设,全面落实财政政策措施,严格坚持依法理财,财政改革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及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16年工作总结及2017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回顾

(一)凝心聚力,开拓进取,财政实力迈上新台阶

1.强征管稳增收,圆满完成收入目标。建立完善财税及部门联动机制,做到财税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信息化的税收征管体系,实现全程动态监控。稳步推进营改增工作,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完善征管机制,确保应收尽收,圆满完成年度收入目标任务。2016年,完成财政总收入74288万元,同比增7637万元,增11.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2602万元,同比增5603万元,增11.9%;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3182万元,同比增14010万元,增5.2%。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出租和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等收入的征收管理,大力挖掘非税收入潜力,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年完成非税收入201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3%。充分调动乡镇组织税收的积极性,13乡镇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800万元,确保了基层政权正常运行。

2.优化支出结构,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2016年我县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一是继续支持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安排教育支出56070万元,同比增22.9%,其中:兑现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3153万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917万元,高中及职校助学金726万元,全面改扩资金5616万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顺利通过国家督导检查验收,持续推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二是继续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兑现涉农补贴6792万元,其中:农业支持保护补贴3933万元,草原生态奖补资金554万元,基础母牛扩群164万元,农机购置补贴290万元,完善退耕还林932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669万元,新一轮完善退耕还林还草补贴250万元,确保政策和资金落到实处。三是继续完善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安排社会保障性资金35336万元,其中城乡低保7747万元、五保供养1200万元、社会就业833万元、孤儿救助67万元、高龄老人补贴997万元、残疾人事业补助37万元,安排城乡居民养老保险5507万元,城乡低收入群体生产生活状况进一步改善。四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97万元。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3335万元,城乡医疗救助644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1054万元,基层医疗保障和服务水平稳步提高。

3.推进财政改革,财政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全面落实“营改增”政策,2016年5月份营改增工作全面完成,全年完成增值税18560万元,超额完成市级下达收入基数。二是抓非税收入管理。建立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积极挖掘非税收入潜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取得实效,确保了全县年度预算目标的完成。三是抓财政监管,建立预算、国库、相关股室三位一体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内部制约机制,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监督职能。四是抓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业务技能培训6次1000人,有效提升财务人员技能;开展村级财务培训1次273人,做到财务人员财务培训全覆盖。

4.强化资金监管,资金使用效益的到提高。一是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管理改革,建立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财政资金运行体系,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促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二是盘活存量资金。加大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的清理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2016年收回存量资金1808万元。三是推进预算公开。全年64个部门169个预算单位公开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四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11个部门的15个项目及3个社保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和自评工作,涉及资金64582万元,对勐统、更戛两乡镇2015年财政整体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涉及资金6465万元,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五是强化政府采购。全年共审批690批次,实际共完成政府采购金额19465万元,节约资金1614万元,节约率7.66%。

5.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认真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导向,抢抓政策叠加机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共争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185634万元,地方政府新增债券10000万元、置换债券108310万元,为支持县域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财力保障。二是扎实开展农村综合改革项目。2016年我县开展农村综合改革项目44个,计划总投资8374.01万元,申请财政奖补项目4895万元。其中,财政奖补项目“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普惠制项目16个,美丽乡村项目3个,中国传统村落保护项目12个,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个,村级“四位一体”项目3个。三是积极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完成2015年项目6个,完成项目总投资2086.82万元,其中财政资金1586.82万元;实施2016年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3005.1万元,其中财政资金2445.1万元。

6.增强金融服务经济发展作用。一是强化监督指导,保障银行金融业平稳运行,全县银行年末存款余额91.78亿元,同比增23.15%,贷款余额54.19亿元,同比增19.92%。二是积极推动规范新型金融、非金融机构发展。3家互联网金融组织累计交易总额398.59万元。3家小额贷款公司资本金达3000万元,累计发放贷款5587.6万元,贷款余额3098.06万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实现新增担保10笔2870万元。三是优化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保险金融业稳步发展,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1.57亿元同比增长21.89%。四是银政企合作取成效。在保山市金融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推进会议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分别和昌宁县64户企业签订总额为6.39亿元的贷款意向协议书,目前实际发生贷款23笔2.1亿元,占协议金额的32.87%。五是“三权三证”抵押融资工作有序推进,共发放“三权”抵押贷款80笔,贷款金额6278万元。六是积极引进金融机构,更好的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2016年与武汉农商行达成初步意向,计划在昌宁设立村镇银行,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选址确定、手续基本完备、人员就位,有望2017年3月开业。七是昌宁县信用联社成功改制为昌宁农村商业银行,12月挂牌开业标志着我县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八是推动PPP工作发展。2016年拟按PPP模式建设推广的重点项目3个:昌宁县右甸河景观和田园坝区农田风光规划设计和提升改造项目、昌宁县立新 二道桥及磨刀河3座水库新建工程、昌宁县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累计金额26.99亿元。

7.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一是坚持政策导向,监管范围全覆盖。将6户国有企业全部纳入监管,242家行政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资产管理系统登记,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全县6户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29亿元,净资产6.78亿元。实现营业收入2043万元,同比增43.8%;负债16.51亿元,同比减6.5%;固定资产净额3.16亿元,同比增0.8%。企业发展呈现稳步向好的态势。二是制订出台《国有企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三是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盘活不良资产,对市农行转让的81户债权资产,县财政出资1000万元进行整体回购,资产回购后交县国资公司管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约260万元;盘活闲置资产,将公安、供销等10家单位闲置资产4558万元划入佳阳公司,增加现金流,提高融资率;盘活优质资产,对县教育局保障性住房商铺进行公开拍卖,成交金额1457万元,高于评估价650万元。坚持资源整合,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四是全面盘活国有存量资产和项目资源,借助城镇开发、水利、能源、公路、旅游5大融资平台,完成22亿元融资任务。

(二)锤炼党性,提升能力,党建工作取得新局面

1.加强对党组织班子的建设,优化党员干部结构。目前,局党组下设党支部一个,支部共有党员35名,其中:在职党员30名,退休党员5名;女性党员14名,男性党员21名;少数民族党员1名。6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了新一届党支部换届选举,按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委员5人,配齐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

2.进一步严格党员发展管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实行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党员质量,今年转正党员1名,参加县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名。

3.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年初以“三严三实”为主题开展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做好党员民主评议工作,通过民主评议没有不合格党员,优秀7人,合格28人。规范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严格执行党组织关系回执制度,2016年转出2人,转入3人。开展党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准确掌握党员人数和党员基本信息。

4.严格履行“党费日”,开展党费收缴清查工作。严格落实每月1日“党费日”制度,2016年共收缴党费22640.4元。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2008年4月至2016年7月党费收缴进行了清查。通过清查,应补交党费党员30人,应补交党费8300元,涉及补缴人员已全部缴纳。

5.创新载体,丰富党内活动内容。以庆祝建党95周年为契机,开展党组书记上党课,对7名优秀共产党员进行了表彰奖励,通过志愿服务等系列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理念。参加昌宁县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颂党恩、促脱贫、奔小康”主题歌咏比赛。组织党员到国殇墓园和松山教育基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以“两学一做”为契机,全方位宣传学习教育最新动态及经验做法,开展集中学习27次,领导班子成员为所在支部讲党课13次,参加所在支部学习216人次,为基层讲党课1次,引导广大党员把学习的成效体现在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上。

(三)强化教育,落实责任,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1.强化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落实。调整充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任务,制定了昌宁县财政局2016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落实“五不直接分管”。

2.选好用好干部,抵制不正之风。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等程序,调整选配了4名股室负责人。

3.坚决改进作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严格按《昌宁县财政局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要求,强化考核方式,对作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股室、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一切评先表优资格。

4.规范干部行为。如实填写并按时上报《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统计表》、《昌宁县乡科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申报登记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等表册,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2016年填报昌宁县公职人员办理婚嫁喜庆事宜申报表4份,昌宁县公职人员办理丧事报告表4份。签订《自觉遵守严禁参与赌酒赌博等有关规定承诺书》61份,主动接受监督。

(三)高度重视,常抓不懈,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舆论氛围营造良好。抓实理论宣传工作。采取会议、培训以及编发《昌宁财政信息》等形式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路线、方针。同时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适时组织干部职工参与培训考试。认真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主动配合县“一根丝”宣讲团组织好宣讲工作。年内开展十八届六中全会宣讲2次。强化新闻宣传工作,2016年共编发《昌宁财政信息》144期,被《云南财会》采用6篇,《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市财政信息采用9篇,《昌宁宣传》、昌宁信息、昌宁政务信息、昌宁新闻网、昌宁监察局等采用20篇,被国家、省、市级网站采用共57篇。

2.扶贫攻坚成效显著。扎实做好扶贫开发与基层党建“双推进”工作,自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以来,我局与更戛小街子村、打瓦村结对帮扶141户贫困户。年初组织干部职工捐款2.04万元,帮助贫困户购买肥料和种子、生活用品等;3月份为挂钩户送去价值4万元的能繁母猪11头;投资1万元,提升改造河边社人畜饮水管网建设,解决群众“饮水难”问题;投资50万元实施了小街子村村级农村活动广场建设项目一个;投资48万元建设柏树村民小组新农村项目,建设3米宽水泥路1条,解决群众“出行难”问题;投资10万元,帮助解决街尾社19户农户的出行道路难题;投资30万元组织实施了打瓦村便民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工程。通过积极帮扶,目前已脱贫25户。

二、2017年工作重点

2017年的总体思路: 按照县委的总体部署,坚持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求真求是求实奋进,提质提速提效跨越”为总要求,以“培财源、抓改革、强征管、优支出、严监督”为重点,推进新常态下财税工作取得新突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建设活力、小康、美丽、宜业、幸福昌宁提供坚实的保障。

具体的目标任务:

财政收支。完成财政总收入80000万元,同比增5712万元,增7.7%。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7000万元,同比增4398万元,增8.4%。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2000万元,同比增8818万元,增3.1%,其中八项支出同比增35%。

银行业存贷款。存贷款余额增速达17%。根据该目标测算,2017年末存贷款余额达170.76亿元,比2016年增24.81亿元。

保费收入:保费收入增速达23%。根据该目标测算,2017年末保费收入达1.42亿元,比2016年1.16亿元增0.26亿元。

项目申报:计划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4个,产业化财政补助项目1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6502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895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资金1304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资金146万元, 群众企业自筹资金2157万元。计划申报农业综合改革项目15个,申报总投资6444万元,其中:申报美丽乡村项目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项目1个,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10个,村级“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2个。

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为圆满完成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九项工作:

(一)努力培源保收,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一是加强财源税源培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产业转型,加快工业集群发展,促进县域经济提质增效,带动财政增收;大力支持园区建设和招商引资,促进招商引资企业早日投产经营,形成新的税源。盯紧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两个100亿元”,按照“壮大骨干财源、培育群体财源、发展新兴财源、开发后续财源”的思路培植财源。二是细化目标任务的分解,明确国地税、财政收入任务,国税部门完成1200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2585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19150万元。实行进度倒逼、时间倒逼机制,建立“月考核、季通报”制度。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及时研判经济运行和税源变化情况,加强主体税种、重点税源监控,将应税投资任务分配到各项目、各部门、各单位,确保税收应收尽收。三是抓非税收入,盘活国有资源,加快土地出让力度,加快公务用车拍卖力度,加大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房屋租赁、以及各类基金的征管,确保应收尽收,为完成非税收入20150万元打下基础。四是抓乡镇收入。13乡镇预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200万元,占全县收入的42%,乡镇“两烟”收入预计完成9700万元,其中烤烟21.8万担,烟叶税6800万元;香料烟12.5万担,烟叶税2900万元。将乡镇财政收入纳入县对乡镇综合考核,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财政收入目标责任状,充分调动乡镇组织收入的积极性。

(二)全面深化改革,开创预算管理新局面。一是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四位一体”预算编制体系,加强预算管理,切实增强花钱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同时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推进预算公开。建立适应新形势、对接新常态的财政预算体系,财政拨款单位的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扩大预算知情率,接受更广泛的监督。三是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投入新格局。

(三)加大统筹力度,保障民生改善。一是确保在职、离退休人员工资、低保人员生活补助以及优抚救济对象的各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保工资106559万元、保基本运转19352万元、保基本民生63134万元,“三保”支出合计189046万元;促发展支出102954万元。二是围绕八项支出同比增35%的目标任务,加大和改善民生投入,加大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入,特别是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等关系民生的重点支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和谐发展。加大教育事业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思源学校及部分乡镇学校的新建或升级。推进社会保障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进一步织牢惠及被征地农民、农村低保和特困人员等群体的“社保网”。加大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继续改善医疗卫生条件。三是合理调度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建立支出未达标通报制度。县级预算项目资金6月底前下达60%以上、9月底前下达80%以上、11月底前全部下达完毕。上级专款在收到指标文件一个月内下达到预算单位。

(四)坚持依法理财,提升财政监管水平。一是抓统筹,强保障。建立定位明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保障工资发放、基本运转、基本民生需求。二是抓评审,节资金。健全评审管理制度,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节约资金,为财政投资把好关,发挥资金最大效益。三是抓执法,强监管。组织开展财政综合执法检查,探索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建立内部控制机制,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四是抓债务,防风险。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把政府债务举借审批关,严控新增债务,实行规模控制。运用好PPP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政公共设施、新型城镇化和产业投资。

(五)发挥财政职能,增强服务发展能力。一是通力协调抓争资,争取上级支持。重点关注财税体制改革动向,围绕上级重大战略决策,加大研究力度,准确捕捉上级资金投向,积极争取上级优惠政策、重大项目和财政资金的支持。树立“争资就是增收”的意识,积极向上跑项目、争资金。各部门要把争取专项资金作为部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扶持政策和项目资源,加大力度争取项目资金,预计全年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补助24亿元。研究政策,抓实强化绩效管理,争取上级一般转移支付奖励。二是规范政府债务管理,争取上级债券置换资金。争取将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范畴,保障重大项目资金需求。加快推广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手段,扩大融资规模,保障中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需求。三是优化支付抓好保障。认真落实上级政策性增资政策,调整支出结构,确保人员工资发放、职业年金足额配比。进一步加快财政存量资金消化进度,确保财政存量资金规模控制在15%以内。

(六)强化金融服务,打造惠民金融服务平台。一是加大财政资金的调控力度,合理调度资金,保障存贷款余额稳步增长。继续推进“三权三证”抵押贷款,推进扶贫贷款、创业贷款、对小微企业“两个十万元”贷款等政策性贷款。二是在年内打造一个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符合经济发展方向的集团公司,壮大集团公司资产,实现政府投融资平台实体化运营,创新投融资机制,确保完成23.31亿元的融资任务,缓解资金调度压力,增加存贷款余额。三是通过追加注册资本金,使昌宁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注册资本金达1亿元以上,将县担保中心由社团变更为公司,增加合作银行,力争开展再担保业务。四是加强管理抓保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保险投保范围,加大农业、民房等政策性保险的投保力度。加强保险业和银行业的合作,推进保险代理业务。加大宣传,增强民众保险意识。对机动车投保、纳税按属地原则进行管理,防止保费、税收流失。

(七)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一是改进监管方式,根据行业特点分类施策,实行分功能监管。二是加快僵尸企业处置工作,重点做好昌宁县科创公司、昌宁柯街农场的改革工作。三是以《昌宁县国资委监管企业职业经理人选聘和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完善和推进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产权机制,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八)合力攻坚,做到精准施策帮扶。一是继续加大“三农”投入。围绕精准扶贫,积极推进各项改革,保障涉农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建立财政涉农资金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机制,加强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二是开展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以财政涉农资金为主体,集中其他财政资金、金融资金和社会资金,以及各种资源和各方面力量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围绕发展产业脱贫、转移就业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兜底保障脱贫、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及项目管理费七大块565个项目,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117912万元,整合其他财政资金3018万元。三是扎实开展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做好更戛小街子村、打瓦村的141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工作。

(九)抓好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断提升财政队伍战斗力。一是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深入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按县委县政府部署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年”,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积极开展“三分制”积分制度管理考核,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确保各项工作全面落实,激励广大党员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三是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抓紧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加强财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服务发展、团队建设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财政干部廉洁从政和依法行政能力。

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抢抓机遇,求实创新,不断开创我县财政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创造新的业绩,为昌宁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昌宁县财政局

2017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