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94R-/2021-061001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卡斯镇 |
公开目录 | 农业农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卡斯镇关停生鲜猪肉自给自足集中宰杀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卡斯镇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0日
卡斯镇关停生鲜猪肉自给自足集中宰杀点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昌防指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贯彻落实2021年5月24日昌宁县畜禽屠宰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关停我镇生鲜猪肉自给自足集中宰杀点,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安全,保障肉食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根据昌宁县重点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要求,卡斯镇成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挥长:杞中林 卡斯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指挥长:段国应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杨加平 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国全 卡斯供销社主任
李泽波 卡斯社区主任
赵路杰 龙潭社区主任
张中正 龙洞社区主任
赵建林 大水平社区主任
陈加银 邑林社区总支副书记
徐绍美 大塘村主任
段 伟 新谷村主任
李 文 兰山社区主任
赵建国 毛寨村主任
杨成良 广邑社区主任
杨加梅 客邑社区主任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卡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段国应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加平负责处理工作日常事务。
二、任务指标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及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动员部署,充分宣传关停政策,做好舆论引导,统筹协调好辖区屠户思想工作,通过广播、信息平台、大小会议及专题讲座等方式,向屠户及养殖户等宣传关停政策,确保全镇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三、关停时间
根据昌宁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决定2021年7月1日关停。
四、责任到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监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要求来开展工作,具体职责是:
1.镇人民政府分管畜牧业的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卡斯镇生鲜猪肉自给自足集中宰杀点的关停及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保证达到上级要求。各村(社区)要成立打击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村(社区)主任为本辖区专项行动第一责任人,村民小组组长及村民代表及村防疫员配合这次专项行动工作。
2.杨加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主要负责督促宣传、粘贴宣传标语、检查等工作。
3.农业中心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宣传、粘贴宣传标语等工作。
五、开展工作
1.召开屠户会议,宣传关停政策及私屠滥宰的法律法规。
2.宣传工作,营造氛围。采用广播、宣传横幅、发宣传单、粘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关停法律法规知识。
3.选择屠宰场:由田园镇粮荣屠宰加工有限公司承担卡斯镇生猪定点屠宰工作。
4.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生鲜猪肉市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农业农村局对接,由昌宁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5.农业中心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对屠宰户及养殖户进行突击检查,查看产品证章(产品检验合格证及胴体加盖检验合格章),腺体是否摘除,发现私屠滥宰情况,及时上报给县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6.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奖励机制,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整治活动。
总之,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要加大对生猪养殖、产品交易、屠宰和运输的监管力度,完善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机制,严格耳标及检疫(检验)合格证管理。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活动,降低疫病传播风险,严禁不合格肉类产品流向餐桌,为卡斯镇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食肉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