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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0-5-04_Z/2015-1125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财政局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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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财政局消防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财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财政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亡人火灾事故”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为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为载体,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各项消防安全措施,通过扎实有效的防火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和亡人火灾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为实现上述消防安全工作目标,提出如下具体工作措施:

(一)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1、各股室每日下班前必须全面检查本股室的电器使用情况,及时切断电源,消除火源,关好门窗,防止消防安全事件发生。

2、门卫室每日晚上要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发现烟雾、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解决,及时报告,切实防止事故发生。

3、领导小组每月对机房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局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

4、加强车辆管理,车库内不准存放易燃物品,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驾驶员小车管理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二)实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责任制

对在消防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隐患,实行定人、定时、定责任进行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努力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实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1、适时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有关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消防器械使用常识等内容,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2、局机关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熟悉消防法律,懂得报警、扑救初起火灾、自救逃生、引导疏散等知识技能,明确消防安全责任意识。

(四)实行消防安全奖惩制度

对在消防安全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对玩忽职守、麻痹懈怠、造成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按照上级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按照部署发动、检查治理和总结验收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1月1日至1月31日)

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工作氛围,全面启动消防专项整治工作。

(二)检查治理阶段。(3月1日至5月31日)

要围绕工作重点,集中进行消防安全工作专项治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各股室每周至少开展1次自检自查。切实加强用火用电管理,认真落实机关管理制度,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重点对乱扔烟头、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行为按有关规定从严查处;对消防水源是否充足,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标示是否明显等情况进行细致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

结合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查漏补缺,落实整改,杜绝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的高度,深刻汲取近期各地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抓落实,全面指导和督查春防工作。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将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将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每月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对于责任不落实、工作不细致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在县政府及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经常性的联络协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形成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强大的震慑力。

(四)加强总结,及时反馈。

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将各个时期、各个阶段消防安全重要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消防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