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2-012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 发布日期 | 2021-06-04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推进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爱国卫生“7 个专项行动”以奖代补资金的通知》(保财社〔2021〕116 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你单位5000 万元的以奖代补资金,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金统筹用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和基本民生保障相关支出。该项资金支出请列入2021年“2120101行政运行”预算科目,部门经济分类“31005基础设施建设”,政府经济分类“50302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资金管理,切实加强监管,确保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继续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改观,养成人民群众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筑牢常态化疫情防控坚实屏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昌宁县财政局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