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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384-X-/2022-042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乡村振兴局
公开目录 防返贫监测 发布日期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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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2022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摸清返贫、致贫风险底数,及时开展针对性帮扶工作,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结合昌宁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一平台三机制”为抓手,进一步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树牢底线思维,持续压实责任,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申报、早审核、早帮扶和早消除,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具体任务

(一)明确监测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户和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中重点人群进行定期排查,将存在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存在致贫风险的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巨变的突发严重困难户,纳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以下简称“三类对象”),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详见附件1)。重点关注8类群体:①脱贫户,特别是2020年脱贫的贫困户;②家庭收入较低或收入明显减少的农户,特别是收入仅略高于监测底线的农户;③农村低保、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④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家庭;⑤多子女家庭,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⑥务工收入占比高,且务工时间不稳定的农户;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农户;⑧通过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等线上平台申请过救助事项的农户。

(二)确定监测范围。2022年以省定标准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监测底线,并用于区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收入是重要条件,但不是唯一标准,避免唯收入论,识别时既要看收入,也要看支出,实事求是地确定监测对象。

(三)科学认定监测对象。将符合条件实际在农村生产生活、享受农村公共服务及待遇的农村常住人口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充分结合各行业部门相关工作职责(详见附件2),进行综合研判和识别,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监测对象管理,家庭成员识别原则上以公安部门户籍管理信息为准,对“户在人不在、人在户不在”的情况,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内,与户主共同生活或收入共享、支出共担的家庭成员为准。识别时有10类情形的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详见附件3),特殊情况确需纳入的,要查实情况并对群众作出专门说明。

脱贫不稳定户从建档立卡脱贫户和已标注“风险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中识别纳入;边缘易致贫户从非建档立卡户和已标注“风险消除”的边缘易致贫户中识别纳入;突发严重困难户从建档立卡脱贫户、非建档立卡户和已标注“风险消除”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中识别纳入。

(四)坚决防止规模性返贫。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确保政策连续性,加大对脱贫户的帮扶力度,确保稳定脱贫。实时监测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滑、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防止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区域性返贫风险,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三、方法步骤

(一)风险信息收集。通过三种途径收集信息:一是群众自主申报。宣传引导群众使用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全国防返贫监测APP”“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自主申报。二是干部定期排查。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每月开展一次常态化排查,县级挂包单位按季下沉人员参与配合挂包乡镇、挂包村(社区)排查。三是部门筛查预警。按照数据县级闭合运行的原则,县级各行业主责部门每月20日前将返贫、致贫风险信息数据推送至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指挥部,由指挥部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至乡镇核实(详见附件2)。

(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群众自主申报、干部定期排查和部门筛查预警信息,以行政村为单元,组建村级动态监测工作队,工作队由挂村领导、挂包单位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村(居)民小组长等人员组成,开展监测对象综合分析研判,形成重点核实初步名单,确定本村(社区)重点入户调查对象。

(三)实地入户调查。由动态监测工作队对初步名单逐户进行实地调查,主要核查农户的人口、收入、住房、饮水、财产以及家庭成员从业、健康、劳动力、就学、家庭变故等情况,查清农户收入稳定性、产业持续性、就业稳定性、因病、因灾、因意外等情况,摸清返贫、致贫风险点,并由拟纳入监测对象填写监测申请书,签署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同意授权查询家庭资产、医疗教育开支等信息的授权承诺书。对通过帮扶,返贫、致贫风险已稳定消除,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持续巩固的,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对象风险销号评估认定表。

(四)部门信息比对。各行政村入户调查核实后形成的拟新识别、消除风险“三类对象”名单,由乡镇汇总上报指挥部。指挥部组织教体、公安、民政、财政、组织和人社、自然资源(不动产)、住建、农业、水务、林草、卫健、医保、统计(调查)、市场监管、残联、人行等部门,开展家庭资产信息和基本信息比对,重点对户口、家庭成员关系、国家公职人员、车辆、不动产、经商办企、银行存款情况,以及收入、就学、就业、健康状况、残疾状况、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医疗自费支出、教育资助、民政保障、财政资金支持、耕地、农业产业、林地、林产业等信息进行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反馈至各乡镇。监测对象的信息比对与识别认定同步进行。

(五)村级评议公示。具体分三个步骤:一是提出拟定名单。根据实地入户调查和县级行业部门信息比对反馈结果,在完成数据调查复核的基础上,以行政村为单元提出拟新识别、消除风险“三类对象”名单。二是公开民主评议。以行政村为单元,由动态监测工作队负责召集,召开由有关村(居)民小组党员和户主参加的民主评议会议,无变化的村(居)民小组要进行政策宣传、情况通报,听取群众意见,核实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反映问题,结果及时向群众反馈。三是村级初定。根据评议和核实情况,召开村(社区)“两委”会议对拟新识别、消除风险“三类对象”进行研究,拟新识别户逐户逐人提出消除风险帮扶措施建议,对象认定和帮扶计划制定同步开展,拟消除风险户逐项分析“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达标情况和返贫、致贫风险点消除情况,并在村(居)民小组公开场所公示5个工作日,对举报或反映的问题,由动态监测工作队组织调查核实并及时处理,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六)乡镇审核。乡镇在抽查核实的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对村(社区)上报的拟新识别、消除风险“三类对象”名单进行分析研究,结合村级提出的帮扶建议,逐户明确帮扶措施,并将审定结果于当月28日前上报县指挥部。

(七)县级确定。次月8日前,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对乡镇上报的拟新识别“三类对象”名单及到户帮扶措施进行审核,拟消除风险“三类对象”的“两不愁三保障”、饮水安全达标情况和返贫、致贫风险点消除情况进行审核,将符合纳入条件的确定为监测对象,明确帮扶主责部门和帮扶措施,将达到消除风险标准的确定为风险消除,确定月监测动态结果,及时组织系统录入,“三类对象”风险消除标注后,不再进行监测帮扶。

四、分类精准帮扶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根据“三类对象”的风险类别和发展需求,通过产业帮扶、就业帮扶、保障性帮扶、村组集体经济帮扶、社会协同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群众互助帮扶等方式,制定一户一方案,综合施策,精准帮扶,合力消除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落实综合性帮扶措施;对有劳动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帮扶措施要在村(社区)内公示,接受监督。

(一)落实产业帮扶。对已有产业基础或具备发展产业条件且有劳动力的监测对象,结合产业实际,开展全覆盖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引导其加快融入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通过产业提质、产业链延伸、就近务工增加生产经营和劳务收入。加快推进农业龙头企业、新型经营主体,以及其他带农增收的新型组织与有发展能力和条件的监测对象实现“双绑”全覆盖,建立稳定利益联结关系,确保有发展能力和条件的监测对象有较好的抗市场风险能力,稳定产业收入。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扶持力度,全年安排8000万元贷款规模,为有产业发展条件和能力、达到银行放贷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提供贷款便利,做到“应贷尽贷”“能贷尽贷”,保障其产业发展资金需求。

(二)落实就业帮扶。加大外出转移就业力度,通过劳务协作、扶贫产业园、扶贫车间、扶贫龙头企业等途径,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加大生态护林员、村庄保洁员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促进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带动监测对象参与农村公路、基本农田水利等农村项目建设获得劳动报酬。年内,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3万人以上(省外1.32万人以上),实现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就业培训全覆盖。

(三)落实保障性政策帮扶。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全面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确保适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加大健康帮扶工作力度,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医疗保险参保工作,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健全重点人群预警监测和健康帮扶工作机制。巩固住房保障成果,健全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确保农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提升饮水安全水平,围绕“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四)壮大集体经济帮扶。通过资产租赁、股份合作、项目联动、产业带动、物业管理、有偿服务、异地开发、招商合作、旅游创收、资源盘活等多种方式,持续壮大村组集体经济,确保年底全县12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10万元以上。通过民主决策程序使用村组集体经济资金,将村集体经济收益持续用于慰问党员群众、开展“三会一课”等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群体性文体活动,用于村组内小型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务管理等活动,用于开发卫生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增加群众就业,对因灾、因病特殊困难群众开展救助等,及时化解风险。

(五)强化社会协同帮扶。巩固拓展东西协作帮扶和中央、省级单位定点帮扶成果,调整优化协作帮扶方式和机制,在产业合作、劳务协作、消费帮扶、人才交流等方面深度合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助学助教、医疗义诊、养老助老等服务;深入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动员引导县内外企业,通过爱心捐赠、吸纳就业、建立利益联结等方式帮助群众增收。

(六)持续开展挂联帮扶。继续坚持“三深入”工作机制,压实县处级领导(含市管职级干部)挂村、单位包村、干部联户责任,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挂包成果。充分发挥挂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的作用,扎实开展感党恩进村入户、扶志诚信进村入户、扶智自强进村入户、文化文明进村入户“四个进村入户”活动,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和杨善洲精神,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坚定群众发展信心。推进移风易俗,转变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帮助群众理清发展思路、抢抓发展机遇,提供就业机会,帮助群众增收。

(七)倡导群众互帮互助。采用组织订对、自由结对、群众选对的方式,建立群众互帮互助模式,鼓励党员干部带群众、先富带后富、大户带小户,充分发挥致富“头雁”、能人大户的示范带动作用,结成互帮互助对子,在产业发展上帮,提升产业化经营发展水平;在思想政治上帮,提升农户政策理论水平;在信息技能上帮,提升农户增收致富水平;在具体困难上帮,提升农户实际生活水平。探索设立群众互助基金,解决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突发严重困难情况,快速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乡镇、行业部门帮扶主体责任参考《昌宁县防止返贫监测到户帮扶措施》(附件4)。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单位要把防止返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县级要进一步健全数据管理共享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手段提升监测准确性。县委、县政府承担主体责任,对全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负总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发生规模性返贫承担领导责任,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县级各行业部门要全面参与工作,按部门工作职责承担相应责任;加强相关数据信息交换,并对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行业数据承担筛查、比对、核准责任,对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二)强化分析调度。在年中、年度动态监测基础上,实行一月一排查、一月一核实、一月一分析、一月一调度机制,重点关注疫情、灾情和农副产品价格等因素,对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落实帮扶责任,确保帮扶措施落地见效,切实消除返贫、致贫风险。

(三)强化台账管理。抓实问题数据清洗工作,对照全国防返贫监测数据质量评估规则口径,及时对系统中不实不准的数据进行核实修改,确保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台账痕迹资料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纸质及电子台账,做到“有据可查、有据可依”。

(四)强化督导督查。县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要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导督查,督导督查结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严格实行责任追溯倒查,对存在问题较多,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昌宁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对象排查监测内容

2. 昌宁县重点行业部门监测预警职责

3. 原则上不得纳入监测对象的10类情形

4. 昌宁县防止返贫监测到户帮扶措施


附件【附件1—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