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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94R-/2019-0401008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卡斯镇
公开目录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19-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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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斯镇2018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卡斯镇2018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防治艾滋病工作的重大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健全防治体系,提升防治能力,创新工作方法,优化防治服务,强化措施落实,提高防治效果,坚决遏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的协调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卡斯镇2018年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按照上级防艾要求开展工作,全面完成昌宁县防艾办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工作措施

(一)做好镇、村(社区)干部培训工作

以中心卫生院为主,宣传、组织、人事密切配合,完成镇直单位干部职工以及村组干部艾滋病防治知识与政策宣传培训,到年底,确保培训率达98%以上。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防治艾滋病工作重要性认识,有效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防艾履职能力。

(二)开展村民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

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等相关法规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活动。

1.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各项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任务,并做好档案痕迹资料管理工作。

2.各村(社区)要制定年度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配合派出所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的防艾宣传教育及管理工作,配合中心卫生院完成对流动人口的传染病监测工作。年底艾滋病防治宣传要覆盖辖区内100%的村民小组,入户宣传率达96%。

3.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播放艾滋病防治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每月不少于2次;以“6·26”国际禁毒日和“12·1世界艾滋病日”等节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在人口密集区域设置永久性户外艾滋病宣传牌,各村(社区)设立1块宣传专栏,两块宣传标语,切实加大对流动人口、外出务工、出入境、少数民族、涉外“婚姻”等人员宣传教育,普及全民防艾知识,不断提高各类人群的防艾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力保15—60岁学生、农村村民、农民工、校外青少年的防治艾滋病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90%、86%、86%以上,逐步消除社会歧视。

4.扩大艾滋病防治知识教师骨干培训范围,确保两所中学各有2名骨干教师,中心完小有1名骨干教师。加强学生进行防治艾滋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教育,学生防治艾滋病知识和无偿献血知识知晓率达100%。

5.发挥团委、妇联等群团组织自身优势,通过“小手牵大手”和“妇女面对面”等活动大力开展防治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6.抓好建筑工地农民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综治办、中心卫生院以及各施工单位要主动组织施工工地农民工学习防治艾滋病知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自觉防艾意识,外来务工人员防艾知识知晓率达90%。

7.继续开展对娱乐场所经营者和员工艾滋病防治知识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知晓率业主达95%、员工达95%,100%娱乐场所设立艾滋病防治业余宣传员。

(三)全面完成艾滋病监测检测及高危人群干预工作

1.中心卫生院要完备检测手段,将艾滋病检测纳入住院和门诊就诊者的常规检查。切实落实医疗机构首诊负责及初筛阳性结果告知制度,告知率及阳性血清送检率达到98%以上,确诊率达到90%以上,按质量完成哨点监测和自愿咨询检测任务。

2.完成婚姻登记者、孕产妇HIV、梅毒、乙肝检测,将感染HIV、梅毒、乙肝孕妇纳入规范管理,提供免费阻断服务。HIV阳性孕产妇及婴儿抗病毒药物服药率达95%以上,HIV感染产妇所生儿童抗体检测率达95%以上,HIV感染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98%以上,梅毒、乙肝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母婴阻断措施覆盖率达90%以上。母婴阻断网络直报及时报告率达95%以上。

3.由计生站牵头,综治办、中心卫生院、派出所、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合,组织开展针对重点人群(其他场所高危目标人群、吸毒人员、感染者和病人配偶、流动务工人员)推广使用安全套,切实提高安全套使用率。每季度进行一次旅社、宾馆等提供住宿的公共场所和营业性娱乐场所安全套摆放检查活动,督促落实业主负责制,确保摆放率达到100%,服务人员做到HIV检测一人一卡,HIV检测持卡率达80%。

4.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采供血或原料血浆活动,严禁高危人群献血液(血浆)。加强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大力提倡无偿献血,检查临床用血科学、合理,巩固临床用血100%来自无偿献血成果。

(四)积极做好关怀救助工作

由镇民政办牵头,学校、中心卫生院等部门密切协作,根据《昌宁县艾滋病关怀救助实施方案》,逐步建立艾滋病防治与救助相结合的良性运行机制,实施“四免一关怀”政策,确保生活困难的艾滋病患者、家庭及遗孤、遗老得到长期生产生活救助。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防治队伍建设

调整充实艾滋病防治专业队伍,确保咨询、检测获得合格证的专业人员到位,保证各项防治工作正常开展;进一步调整完善艾滋病防治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队人员构成,适应当前高危人群干预工作需要;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禁毒防艾志愿者作用,深入村组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二)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根据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统一指挥

鉴于人事变动,特调整充实艾滋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刘成林 镇人民政府镇长

副组长:宣柏宇 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杰平 副镇长、卡斯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永斌 党政综合办负责人

苏 杏 镇综治办负责人

胡加琴 镇妇女干事

万晓龙 镇青年干事

杨映斌 中心卫生院院长

何光龙 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段溪村 镇司法所所长

杨贵勇 卡斯社区主任

赵路杰 龙潭社区主任

陶建荣 龙洞社区主任

陈加银 邑林社区主任

穆祖光 大水平社区主任

段从明 新谷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段绍成 大塘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成良 广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张连升   兰山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加梅  客邑社区主任

杨树发 毛寨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挥全镇防治艾滋病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治办,负责日常业务的处理。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调整充实防治艾滋病领导小组,把艾滋病防治工作成效纳入年终工作考核内容。

(二)强化职责,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一是镇、村(社区)、组逐级签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目标书;二是镇人民政府与各成员单位签订艾滋病防治工作责任目标书。通过层层负责、层层落实,确保目标实现。

(三)落实责任,积极配合

相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任务和责任落到实处。继续实行镇防治艾滋病人员挂片联系制度,加大对各村(社区)、各单位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力度。

(四)督查与奖惩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年底考核前要对全年工作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并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同时,由镇综治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各村(社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艾滋病防治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卡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