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24-0312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情况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4-03-12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财政局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直达资金机制的决策部署,确保财政直达资金直接惠企利民,促进资金尽快产生效益,将思想和行动落实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加强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监管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领会相关文件、会议精神,高度重视直达资金管理工作。
直达资金的下达,缓解了县财政应对减收增支的压力,增加了可用财力,把自有财力和上级转移支付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工资发放和机构运转,坚持预算源头管理,坚持“三保”在财政预算编制和支出中的优先顺序,确保“三保”不出现任何问题,确保基层正常运转。
直达资金中县级财力统筹部分全部用于三保支出;精准用于保障个人待遇发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帮助企业、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把直达资金用在民生工程上、用在保障基层运转上、用在推动发展上、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上,真正达到了直达资金保障地方发展、助力复工复产、改善民生福祉的目的。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在直达资金工作推进中我县坚持“用、管”并重,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构建了县委县政府主导、财政主责、部门主管的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体系,明确了直达资金的惠民性、保障性,突出了直达资金的直达性、精准性、规范性。
我县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由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快速推进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工作。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关于做好直达资金预算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财政厅做好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通知》至相关单位,全面梳理财政部门岗位基础信息,并将岗位信息及时上报至上级财政部门,夯实了基础工作。县财政局作为具体执行部门,相关股室积极参加了财政部组织的关于直达资金监控工作的培训,认真学习业务操作规程、领会学习要点,切实提升业务管理和系统操作水平,确保了工作有序快速推进。同时,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了《云南省直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按照通知要求按时按质完成直达资金下达拨付和监督管理工作。
我县把直达资金用在民生工程上、用在保障基层运转上、用在推动发展上、用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上,真正达到了直达资金保障地方发展、助力复工复产、改善民生福祉的目的,确保直达资金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中发挥积极的作用,保市场主体方面,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惠及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轻企业负担;重点支持帮扶群众保居民就业。包括统筹使用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落实就业优先政策。
财政局各预算管理股室切实做好后续跟踪和监督,依托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加强对口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及时核实处理监控系统预警信息,督促整改监控发现问题。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1、受减税降费政策、刚性支出增长、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县级财力缺口大,“三保”压力、到期债务偿还压力、历年结转专项资金支出压力持续加大,县级资金调度极为困难,无充足资金清算已下达参照直达资金项目。
2、从直达资金的分配环节来看,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下达时间与县级财政部门预算安排的时间尚不完全一致。部分直达资金县级基层财政部门收到上级相关文件时县级2022年度的财政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已经完成,并上报同级人大审议。涉及“三保”等事项,县财政在安排年度预算时必须而且已经优先足额保障。但为了满足中央财政直达资金专款专用,以及符合各类监督检查的要求,须将所收到的上级直达资金与本级财政预算已安排的经费进行调账。
3、资金拨付与分配管理办法未同步。部分资金已通过直达资金平台下达,但未同步印发资金分配办法,导致部门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分配依据,无法明确补助对象,影响分配和支出进度。
4、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需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因保障性安居工程当年内无法完工,致使项目资金当年内不能全部支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和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直达资金的下达时间过早,在开学前数周就已下达,保证公平公正发放家庭经济困难补助资金,开学后还先要由学生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公示等认定程序后才能确定资助人数,在下达时限内,县教育体育局无法提供分配表,县级财政部门无法在时限内将资金分配下达到学校。
三、对策建议
1、建议上级加大财力下沉力度,将可统筹的各类财力性转移支付向困难地区倾斜,帮助困难地区兜牢兜实“三保”等民生支出。加大对县一级的直达资金支付规模,特别是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所占比重,以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和矛盾,提高县级财政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大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直达资金补助力度,建立逐年增长机制,切实解决县乡财政困难,缓解县乡财政支出压力。
2、建议中央财政直达资金计划盘子下达时间,同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编制时间相衔接,有利于地方财政把直达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统筹考虑与安排,减少不必要的调账和资金置换,有效提高地方财政预算的主动性、精准性、严肃性以及财政预算的管理绩效。
3、建议上级在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出进度时,能适当放宽限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教育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时间。
4、建议综合考虑项目储备情况和项目总体执行情况,对中央直达资金和参照直达资金进行优化分配。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建议按标准按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人数预算,学生资助资金建议按标准按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人数预算。
5、是进一步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接相关系统数据,简化基层财政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