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2-1122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审批、节能审查 | 发布日期 | 2022-1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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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投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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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
2020年7月30日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为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每周日下午16:00分组织进行检查,未到场罚款200元/次,17:00分在项目部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时长为30-60分钟;
第二条 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时,及时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贯彻落实;
第三条 结合工程进度,分阶段有针对性地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
第四条 参加人员为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商及劳务分包商的现场负责人,分部分项工程分包商、劳务分包商现场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可委托项目其他主要人员参加,但主要负责人不能连续两次不参加例会;例会原则上不通知,到时按时参加,未参加例会的罚款200元;
第五条 每次例会有项目经理主持,项目经理因故不能主持时,有项目经理委托其他人员主持;
第六条 与会人员及时提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有记录,保证相关问题能及时解决或执行;
第七条 每次参加例会及其他各类会议的人员在会议签到表上签字,严禁代签;
第八条 开会时注意遵守会场秩序,手机响铃调为振动,自觉保持会场卫生;
第九条 超过5分钟进入会场视为迟到,连续迟到两次视为一次缺席;
第十条 若不能参加例会,所有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向项目经理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第十一条 分部分项工程(劳务)承包方缺席一次,每次罚款200元,罚款从工程分包款中扣除,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或者协调配合,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人员不参加会议,每次罚款50元(请假者除外),罚款从工资中扣除;
第十三条 本制度从即日起执行。
云南建投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第二项目经理部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