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办、局:
现将《保山市财政局 保山市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保财非税〔2020〕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宁县财政局 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2月25日
附件【保财非税〔2020〕3号.doc】附件【昌财发(2020)17号昌宁县财政局昌宁县残疾人联合会转发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政策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