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0-5-/2018-122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财政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28 |
文号 | 浏览量 |
国家统计局昌宁调查队: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中央及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230号)文件要求,现将2018年统计监测经费2万元下达你队,请列入2018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请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组织实施,专项用于扶贫统计监测。资金要实行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滞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昌宁县财政局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