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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52694092E8/20250604-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政协提案办理 发布日期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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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昌宁县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0040038号提案答复

为有效提升乡村医生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农村居民健康权益,结合我县实际,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施策,开展如下举措:

一、持续加强基础设施与信息化建设

(一)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3605万元,新增卫生院住房120套11506平方米;投资300万元,改善卫生院住房259套8511平方米;投资625万元,新增乡村医疗业务用房453平方米,改造、维修乡村医疗业务用房9649平方米。对乡镇中医馆及村(社区)中医室进行改建、扩建和就医环境提升,7个乡镇卫生院完成“示范中医馆”建设,5个乡镇卫生院获基层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和康复科建设项目,37个村(社区)卫生所完成“中医阁”建设。

(二)着力加强设备投入。全县乡镇卫生院均配齐常规检查检验、急救设备,8个乡镇卫生院配备有CT、4个中心卫生院配备有腹腔镜系统,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急救药品和信息化终端,极大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三)着力加强信息化建设。以推进紧密型医共体为抓手,县域内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均接入医共体信息化平台,建设远程会诊、心电、影像、检验等十大医疗服务中心,深度推广“基层检查+县级诊断”,形成医疗卫生信息化“一张网、一盘棋”的格局,实现“检查在基层、诊断在县级、服务送到家”。

二、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一)扎实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提质建设。按照“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总体思路,全面推进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全县4家中心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8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122个村卫生所服务能力达到云南省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标准。全县12家卫生院全部增设全科医学科、计划生育服务科、口腔科、儿科,实施内、外、妇产、中医住院部科室分设和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累计建成基层心脑血管救治站9个,12个乡镇卫生院建成慢病管理中心、设置中医馆。30%以上村卫生室建成中医阁,100%村卫生室能够规范开展5类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二)扎实开展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帮扶。聚焦“人员、技术、服务、管理”四个下沉,建立“以县带乡,以乡带村”梯次帮扶机制,县级医疗机构每年选派12名中职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对12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薄弱专科建设及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帮扶,乡镇卫生院定期会同县级下派专家对村卫生室进行帮扶带教。全县组建家庭医生团队227个956人,定期进村入户巡诊,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着力构建“未病早预防、小病就近看、大病能会诊、慢病有管理、转诊帮对接”的基层健康服务格局,推动服务模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

(三)扎实开展基层诊疗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重点提升常见病诊疗、急诊急救、中医药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以实用技能、中西医适宜技术等内容为重点的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进一步提升村卫生室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能力,满足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中心村卫生室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至少4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能完成外科止血、清创、缝合、包扎、骨折固定、转运等处理;一般村卫生室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20种常见病和多发病。所有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并规范开展5类6项以上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开展乡村医生执业转化培训,全面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培训及考试,加快推进乡村医生执业化水平提升工作。

(四)扎实开展作风行风建设,提高群众满意度。将“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清廉云南建设昌宁行动”等工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管机制,持续推进卫生健康系统作风行风建设。强化医德教育,提升职业素养;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医疗行为;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就医体验;加强监督反馈,建立信任机制;有效提升医务人员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现医德医风建设与群众满意度提升的双重目标。

三、持续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一)在“引”上着力。实施“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政策,2024年完成校园公开招聘卫生紧缺专业技术人才6人,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15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药类卫生技术人员5人,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8人,纳入编内人员管理有效充实乡村医生队伍。2025年完成校园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才17名(其中研究生5名)。

(二)在“培”上着力。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选派14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县外医疗机构进修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培训5期,培训1020余人次,组织16名乡镇卫生院院长到上海参加沪滇对口帮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干部培训。全面引导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培训及考试,加快推进乡村医生执业化水平提升工作。派出专家、名医12人挂联帮扶乡镇卫生院,帮助乡镇卫生院开展培训、带徒、手术带教等工作,结成人才“1+1+N”对子,结对帮扶19对90人。

(三)在“留”上着力。落实“两个允许”,统筹平衡县乡两级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绩效工资制度,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逐步提高村医待遇。保障落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政策,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基本工资+绩效补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薪酬体系,确保收入不低于乡镇卫生院同级人员水平,将乡村医生纳入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补贴,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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