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1.52694092E8-/2020-120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12-0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解读《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2号)和《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265号)要求,为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现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治县、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依法规范,全面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防止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坚持务实高效,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防止程序繁琐、不切实际。坚持改革创新,在确保统一、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坚持统筹协调,做到各项制度有机衔接、高度融合,防止各行其是、重复建设。

(三)工作目标

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任务措施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工作任务

(1)制订出台昌宁县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救济渠道信息,公示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程序信息及结果信息。(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牵头,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配合)

(2)梳理编制并公示部门权责清单信息、行政许可办事服务指南和行政许可程序信息,公示行政许可结果信息。(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牵头,机关有关科室、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配合)

(3)公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有关数据和结果信息。(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牵头,机关有关科室配合)

(4)推进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公开,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立部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统一在专栏公示本级执法人员、执法程序、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权责清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有关数据及相关信息。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按照职责和相关工作要求继续在保山卫生监督部门网页做好相关公示工作。(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办公室牵头,局机关有关科室、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按照职责负责)

2.工作要求

(1)落实公示责任。根据“谁执法、谁公示”“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对按照规定需要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由责任科室报办公室审核后,在单位网页进行公示,责任股室对本股室公示的执法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示的信息,依法确需公示的,要作适当处理后公示。发现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准确的,要及时予以更正。

(2)落实公示时限要求。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时限,自行政执法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结果信息要在执法决定做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落实数据统计年报制度。局机关相关股室、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有关数据汇总分析工作的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汇总年度行政执法数据报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于每年1月5日前公示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

(二)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范,明确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记录的原则、内容、方式、管理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完善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完善执法信息采集、存储、归档、使用等规范化制度,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牵头,局机关有关股室、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配合)

(三)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修订完善工作制度。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和上级业务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规定,修订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明确审核范围、审核责任,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制订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牵头,局机关相关股室、昌宁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配合)

2.加强法治审核队伍建设。调整充实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不足1人的至少按1人配置。(责任科室:人事股、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按职责分工负责,局机关相关股室配合)

3.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探索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责任科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牵头,局机关各相关股室配合)

三、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4—5月)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9〕42号)和《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卫健发〔2019〕26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工作方案,对相关工作内容进行安排部署。

(二)完善制度阶段(2020年6—9月)

1.结合县级行政执法机关的制度规定,细化完善本级有关制度、部门权责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工作,并将有关制度编辑形成执法工作手册,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部门权责清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救济渠道信息,公示本级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县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报县卫生健康局统一公示。

2.梳理本单位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类别确定本单位各类行政执法行为中的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填写“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附件3),报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由县卫生健康局汇总报送。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0-11月)

按照有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在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根据工作实际,对重点执法行为进行重点规范,对薄弱执法环节不断健全强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总结报告阶段(2020年12月)

根据推行“三项制度”的各项任务要求,突出问题导向,明确工作方向,积极探索创新,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推行工作,确保“三项制度”全面落实到位。形成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情况组织开展自查,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总结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将“三项制度”全面实施纳入常态化工作,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

(二)健全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案例指导、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配合推进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资格和证件管理,积极做好有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三)加强督促检查。结合开展执法检查、案卷评查、专项稽查、依法行政考核等工作对推行落实“三项制度”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将“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纳入年底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建立督查情况通报制度,坚持鼓励先进与鞭策落后相结合,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根据执法需要配备音像记录等设备,将执法装备配备和执法设施建设需求报本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五)加强队伍建设。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鼓励和支持符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根据省政府规定,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免于执法资格考试。

附件:1.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项目

3.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


附件1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为推进“三项制度”在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施行,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现成立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志鹏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 张国盛 县卫健局副局长

白明姜 县卫健局督查专员

赵东宁 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所长

成 员: 王国伟 县卫健局办公室主任

吉 艳 县卫健局机关党工委办公室负责人

张绍竹 县卫健局人事股股长

杞昭桦 县卫健局规划信息财务股负责人

李仲轩 县卫健局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股长

严春龙 县卫健局公共卫生股负责人

翁丽萍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负责人

字振峰 县卫健局老龄健康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吴志章 县卫健局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股股长

鲁雪梅 县卫健局中医和科技教育股负责人

鲍吴梅 县卫健局防治艾滋病股负责人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相关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落实“三项制度”进行督促指导。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李仲轩为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普兴、普文攀、杨一江(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法治稽查科科长)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及时总结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意见,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2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事项

工作阶段

工作项目

检查事项

完成时限

责任单位

安排部署

工作动员部署

联络员名单

4月25日

卫生行政执法科室及执法单位

成立领导小组文件

4月25日前

制订实施方案或工作方案

4月25日前

完善制度

细化完善制度

细化完善有关制度、行政权力(责任)清单、服务指南、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行政执法工作手册

7月31日

局机关、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行政执法主体公告

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主体审查报告及有关材料

8月31日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

行政权力(清单)公示

在本单位网站等平台向社会公示

8月31日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

行政执法人员公示

在部门网站上公示行政执法人员

12月31日

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

梳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

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确定法制审核人员

8月10日

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股、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全面实施

稳步实施

全面实施“三项制度”情况

9月30日

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优化提升

及时向各级司法局报告典型经验和重大问题

长期工作

卫生健康行局、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总结报告

总结

自查报告及工作总结

11月30日

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纳入常态

年初计划、年中检查方案、年终考核方案

2020年开始

卫生健康局,卫生健康局综合监督执法所


附件3

                                                               重大行政执法事项统计表

填报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行政执法类别

重大行政事项

(仅填写项目,不填写具体案件)

备 注


行政

处罚







行政

强制







行政

检查







行政征收征用







行政

许可







……



填报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