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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94092-13_A/2016-0927002 发布机构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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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昌宁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2015年中央补助昌宁县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及目标

(一)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健康促进工作的要求,践行国家卫生计生委服务百姓健康行动,推动建设健康中国,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质,2015年继续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结合全市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活动要求,制定昌宁县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实施方案。

(二)项目目标 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能力建设,逐步提高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围绕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开展戒烟服务,加强艾滋病、结核病等重点疾病以及科学就医、合理用药、烟草控制、食品安全、职业病、妇幼保健等重点领域健康教育,为落实其他医改重大专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项目执行时间

2015年8月—2016年7月。

三、项目内容

(一)健康巡讲

以无烟生活为重点主题组织开展健康巡讲活动,适当兼顾科学就医、合理用药、健康素养、慢病防治、烟草控制、传染病防治、卫生应急、妇幼保健、优生优育、食品安全、生殖健康等内容。由县卫计局组织相关人员完成,全县覆盖人数不少于3000人。

(二)重点疾病和重点领域健康教育

1.艾滋病健康教育

针对学生和其他重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政策和相关知识,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电视台定期播放核心信息,利用手机短信等新型媒体开展宣传,公共场所放置宣传材料,每个乡镇、村委会至少建有1个宣传栏。在医务人员中开展不少于1次反歧视宣传活动,覆盖80%以上医务人员。

2.结核病健康教育

在全县开展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行动。制作并发放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材料;加强“世界防治结核病日”宣传活动;开展百千万志愿者结核病防治知识传播等宣传教育活动;与耐多药定点医院合作开展健康促进相关活动。

3.其他健康问题健康教育

采用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媒体健康传播、设置宣传栏、播放视频材料、举办讲座、个体化健康教育等具体形式,以无烟生活、科学就医、合理用药、麻风病、口腔疾病、卫生应急、无偿献血、职业病和食品安全等为主题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城乡居民对这些领域的知晓度。组织开展世界防治麻风病日、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无烟日、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通过多种活动形式,宣传《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政策。

(三)地域性疾病健康教育

县级开展好相关项目健康教育培训、现场调查、宣传活动、督导检查、效果评价等工作,项目结束时做好项目总结,报市疾控中心。

1.地方病健康教育

针对碘缺乏病的重点人群,通过组织讲座、制作发放宣传品、设置宣传栏、刷写标语等多种活动方式,普及防治知识,促进形成健康生产、生活行为。

2.鼠疫健康教育

开展鼠疫健康教育是做好鼠疫防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人民群众鼠疫防控意识、开展群防群控的有效途径。一是提高群众鼠疫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利用省地病所下发的宣传材料,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扩大覆盖地区和人群,向社会公众传播“三不三报”等相关鼠防知识。二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对县、乡、村级医务人员进行鼠疫识别、诊断、治疗及疫情报告等内容的培训,并通过医务人员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

四、项目管理

(一)县级 县卫计局由公共卫生股、防艾股、医政股、农卫股等相关股室组成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的组织协调与管理,进行监督指导和评估、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项目总结材料,汇总相关内容形成全县项目总结报告。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指导,配合完成县级巡讲和宣传工作,为其提供技术支持。

(二)乡村级 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