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52694092E8/20230606-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6-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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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昌宁县2023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宁县卫生健康局 昌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昌宁县2023年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建立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推进健康乡村建设,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规定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昌宁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围绕重要指标,聚焦让贫困群众“看得起病、方便看病、看得好病、尽量少生病”重点任务,全面推进健康昌宁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服务能力和可及性进一步提升,县级医院常见病、多发病、部分危急重症的诊疗能力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村卫生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持续实现动态清零,能够满足当地群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大病专项救治、慢病签约服务全面覆盖“三类人员”;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卫生环境进一步改善,居民健康素养明显提升;城乡、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逐步均衡,居民健康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逐步完善,健康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做实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
对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因人员变动、设备损坏等出现新的不达标情况,实现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和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一是持续巩固县人民医院“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创建成果,做到住院床位设置、业务用房面积、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均达到标准要求。二是全县12个乡镇卫生院机构设置、床位设置、人员配置、建筑面积、设备设施、科室设置等均达到云南省脱贫退出和脱贫成果巩固乡镇卫生院标准,每个乡镇卫生院有1名以上全科医生或执业(执业助理)医师。三是确保所有村(社区)卫生室诊断室、治疗室、药房、公共卫生室均独立分设,配备有听诊器、体温表、血压计、诊查床等基本医疗设备,每个村卫生室配备药品不低于80种。
(二)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1.推进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协同三医联动,推进改革现行医疗管理体制,进一步推进县乡村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行政、人事、财务、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医共体牵头医院对基层成员单位帮扶指导,全面提升基层医院服务能力。通过医共体牵头医院派专家驻基层、开展巡回培训、义诊,基层医院选派专业技术骨干到总医院开展进修培训等方式逐步提高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减少住院患者外流,逐步实现“小病不出村、常见病在乡镇、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县域内基层就诊率达到65%。真正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急慢分治、双向转诊”的诊疗模式。
2.持续推进对口帮扶工作。一是持续推进三级医院对口帮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帮扶内容,以医院服务能力提升为目标,以重点专科建设、新业务新技术开展、临床专业技术人才、医院管理人才、学科带头人培养为重点,持续提升县级医院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二是开展县域医疗机构对口帮扶。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优化整合全县医疗卫生资源,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制定《昌宁县紧密型医共体对口帮扶工作方案》,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选派中职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对12乡镇卫生院进行帮扶,构建与全民健康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县乡村三级协同医疗服务一体化管理和运行机制,实现县域医疗机构责任共同体、管理共同体、服务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防疫共同体,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上级医院专家提供的服务。
3.推进医院等级能力提升。以创等达标为抓手,全面提升医院内涵建设,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开展县人民医院第二阶段提质达标活动,深入推进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提质,临床“五大中心”救治能力进一步提升。
4.夯实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着重加强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心脑血管救治站和慢病管理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院服务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建设,配备中医医师,实现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全覆盖。加强村卫生室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大力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5.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综合采取农村订单定向培养、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全科医生岗位培训等多种培养方式培养全科医生;选送专科医学人才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加强中青年骨干人才的培养;依托沪滇对口支援平台,通过请进来和派出去的方式,加强卫生专科人才帮扶培养;优化基层卫生健康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加强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持续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学历提升工程,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做好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稳定乡村医生队伍。
(三)持续做好疾病分类救治
一是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将大病专项救治模式推广作为县域医疗机构针对农村所有36种大病患者住院治疗的规范化措施;压实县级定点医院大病专项救治责任,联系上级医院会诊、转诊、制定诊疗方案和建立“一人一档一方案”管理,乡村两级在县级定点医院指导下重点负责辖区脱贫人口大病患者的筛查核实、动员救治和追踪管理等工作;县级定点医院严格按照相关病种临床路径要求,制定诊疗方案,规范诊疗行为,严控医疗费用,严格转诊管理,对不具备救治能力的,县级定点医院要及时联系上级医院会诊或转诊。二是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聚焦农村常住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中的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类重点人群和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签约,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做实一人”。签约家庭医生的农村低收入人口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的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
(四)继续严格执行医保政策
一是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应保尽保。巩固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参保工作机制,加大参保管理力度,落实分类资助参保政策,依托乡镇、村组、驻村工作队员及挂包帮扶单位(干部)力量,重点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动员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医保、乡村振兴、民政、税务部门共同健全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做实动态识别新增农村低收入人口及新生儿参保管理工作,确保新增一人、标识一人、参保一人。医保、税务、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协调沟通,尽可能缩短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交换周期,实现及时标识、及时缴费、及时保障。二是持续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待遇,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防线。坚持基本医保公平普惠政策,规范门诊慢特病保障政策,优化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确保“两病”患者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全覆盖,切实降低“两病”并发症、合并症风险。逐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落实大病保险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倾斜政策,农村低收入人口较普通参保人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完善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在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不低于70%。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2021—2023年执行农村低收入人口医疗救助政策,2023年后逐步调整。三是持续优化经办服务便民惠民,全面落实参保人员县域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做实异地就医备案线上办理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强化医疗服务管理,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四是落实监管责任引导合理诊疗。继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完善举报奖励机制,压实监管责任,指导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加大对诱导住院、虚假医疗、挂床住院等行为打击力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引导居民有序合理就医。
(五)完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政策
在县域内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全面实现医疗保障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推进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稳步实现全县医疗保障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六)全面推进健康昌宁建设
一是加强重点疾病综合防控。实施健康云南慢性病防治专项行动,通过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开展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筛查与健康管理,完善慢性病“防、治、管、康”体系,遏制慢性病快速上升势头。二是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深入实施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和孕前优先健康检查项目。在农村地区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扎实做好孕产妇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出生缺陷防治。构建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体系,结合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适宜农村儿童早期发展的服务内容和模式,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深入推进医养结合,逐步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积极探索老年人健康服务发展项目,补齐农村老年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满足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三是推进健康促进行动。针对影响健康的行为与生活方式、环境等因素,在农村地区全面实施健康知识普及、合理膳食、全民健身、控烟、心理、环境等健康促进行动。推动健康教育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为群众提供更加精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服务,增强农村群众文明卫生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快提升农村人口健康素养水平。
(七)强化监测预警和健康帮扶措施
一是健全机制。加强民政、医保、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比对与共享,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完善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大病、慢病患者,发现一例、救治一例,对其分级分类精准提供入院治疗、康复治疗、签约管理、随防照护等健康服务,配合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和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等措施,做到风险不除、帮扶不止。二是利用全国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系统,建立工作台账、做标识,并及时更新核实情况,重点监测医疗卫生机构达标情况,以及因病致贫返贫人群及边缘人群的跟踪监测预警,建立动态管理机制,防止因房屋损毁、人员变动设备损坏等问题而出现新的不达标情况发生;对列入风险监测预警对象的脱贫人口,及时落实好精准帮扶措施,组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开展定期随访,对需要治疗干预的,及时指导做好住院转诊服务、治疗后的用药指导和康复管理等,切实防止脱贫户因病返贫、非贫困户因病致贫的情况发生。三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健康帮扶措施,重点落实大病专项救治、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措施,加强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和救治保障,做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医疗照护,妇女儿童保健服务,落实儿童青少年近视、肥胖、脊柱侧弯等健康预防政策,加强因病易返贫致贫人群常态化健康帮扶落实情况监测,健康帮扶重点人群由脱贫人口逐步过渡到农村低收入人口。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将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纳入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一部署推进,压实主体责任,统筹做好政策衔接、机制转型、任务落实、考核督促等工作,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落实到位。加强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解读,强化政策培训,提高卫生健康行业和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
(二)强化宣传引导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健康帮扶政策措施以及健康知识,积极开展巡诊义诊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健康帮扶政策知晓率和工作认可度,进一步提高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三)强化纪律保障
各单位要强化纪律保障,严守工作态度,要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严禁数字整改和弄虚作假,把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肃的纪律贯穿到工作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