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3-0315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3-03-15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于2015年10月正式运营使用,占地面积15386.73平方米,建筑面积12400.9平方米,是省三级养老机构,共有床位300多个,是昌宁县规模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养老机构。
多年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作为集中养老的理想场所,以提供爱心、关心、耐心、细心、责任心的“五心级”养老服务为目标,打造县内一流的公办养老机构,为供养人员构筑最贴心的温馨家园,完善的设施、优美舒适的居住环境、健康的膳食搭配,贴心的服务使这里的院民感受到归属感、幸福感。在未来,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将继续图强进取,锐意创新,致力于更加优质、高效、专业的服务,替天下儿女尽孝,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全面提升在院老人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为完善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满足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2022年经县民政局党组研究,决定将中心敬老院富余床位分区域设置,向全社会开放,接纳社会化老人入住,更好的发挥养老设施的社会效益。
一、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
根据《昌宁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全县农村敬老院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昌发改价格〔2022〕3号)文件,对“三无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抚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抚养人确无赡养和抚养能力的老年人)以外的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老年人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并核定其床位费、护理费收费标准。
(一)床位费:单人间600元/人·月,双人间400元/人·月,三人间300元/人·月,四人间200元/人·月。
(二)护理费:一级护理1500元/人·月,二级护理1000元/人·月,三级护理600元/人·月,特殊护理费用标准由敬老院与入住老人及其亲属协商确定。
(三)伙食费等服务收费项目按照非营利原则据实收取。
二、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入住细则
(一)社会化养老
1.入住对象:昌宁县范围内60岁以上有入住需求的老年人
2.供养形式:长期供养、短期寄养(周、月),体验(三天)
3.入住条件:
(1)老人需自愿入住;
(2)申请入住的老人没有精神病和传染病;
(3)没有严重的不良嗜好,如打架,酗酒等;
(4)可以适应团体生活;
(5)老人子女家庭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且可根据收费标准按时进行缴费。
4.服务项目:
(1)出入院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
(3)膳食服务
(4)清洁服务
(5)洗涤服务
(6)医疗护理服务
(7)文化娱乐服务
(8)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9)安宁服务
(10)康复服务
(11)教育服务
(二)特困集中供养
1.入住对象:属于昌宁户籍的农村特困人员或是城市“三无”人员,没有法定赡养人,年龄达到18周岁。
2.供养形式:试入住、长期供养
3.入住条件:
(1)昌宁户籍;
(2)特困人员;
(3)无传染病、精神病和癫痫病;
(4)能适应集体生活
4.服务项目:
(1)出入院服务
(2)生活照料服务
(3)膳食服务
(4)清洁服务
(5)洗涤服务
(6)医疗护理服务
(7)文化娱乐服务
(8)心理/精神支持服务
(9)安宁服务
(10)康复服务
(11)教育服务
在此,昌宁县中心敬老院全体员工热忱欢迎您的到来。
欢迎您致电详询,联系电话:0875-7185466。
昌宁县中心敬老院
202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