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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86Y/20231017-0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柯街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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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林地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4)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5)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搞好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基金。

(6)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本乡镇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8)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2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林草局的指导帮助下,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和县林草局的各项工作部署,以林长制为抓手,以资源保护为重点,严把项目建设质量,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完成了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上级林草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

(一)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

自2022年12月1日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以来,柯街镇突出工作重点,及时召开各时段防火专题会议,下发相关文件,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采取粘贴标语、通告、命令,发放宣传材料、播放防火法律法规等形式,全方位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使防火宣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把责任落实到村、组、农户、林权所有者和护林员等关键人身上,把防火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和防火一线。三是强化应急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和火情信息归口管理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修。订完善了《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成立了森林火灾应急分队和义务扑火队,对各级扑火队员进行扑救演练培训,提高队伍综合扑救能力,确保一旦发生火情,安全有效进行处置。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在春节前、清明节、高危火险期,成立督查组,到各村(社区)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专项监督检查3次以上,检查督促各级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各项预防措施。认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五是强化火源管控。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规范野外用火行为。对“五种人”进行造册登记,落实监护人。高火险期,设置入山宣传登记站2个,安排专人值守,对入山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并加大护林员巡山监管和履职情况考核力度,对考核合格的护林员进行调整,充分发挥护林员前哨作用。六是强化依法治火。组织开展“无火”清明、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整治行动,共查处野外违规用火15起,收违约金3,100.00元。2022至2022年森林草原防火期,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各级会议精神,全面压紧压实各级防火责任制,深入广泛开展防火宣传,加大火源管理力度,狠抓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镇无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二)资源林政管理工作

一是天然林公益林管理。严格落实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措施,做好补偿资金兑现准备工作,聘用护林员43人,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范围和工作职责,加强护林员日常巡山护林管理,林政案件发生率逐年下降。二是森林督查工作。柯街镇2022年共计下发图斑21个,其中“三个全覆盖”第一期13个图班,“三个全覆盖”第二期3个图斑;国家森林督查图斑第一批5个图斑,第二批0个图斑。自查确认违法图斑5个,立案查处2起,不予立案3起。均已查处到位,回收林地面积0.5653公顷,罚款16,959.00元。不予立案3起,有土地承包合同,不属于林业部门管辖。三是限额采伐工作。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积极落实天然林商品性禁止采伐工作,做好人工商品林采伐审批服务工作,共核发人工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8份,采伐蓄积3,197.5立方米,出材量2,331.8立方米,林业站指定专人负责伐区管理,无超范围、超限额采伐情况发生。四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查勘核实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案件17起,已全部上报保险公司,案件正在理赔中。五是加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力度。对辖区内各种苗木、林木进行监测,发现疫情及时进行处理。申请市林草局帮助对华侨社区铁刀木病害和集镇行道树进行病虫害防治。

(三)坚果抚育项目建设任务

2022年,县级下达柯街镇澳洲坚果抚育管理示范基地建设项目任务2000亩,项目概算总投资630,450.00元,其中材料费233,874.00元,劳务费396,576.00元。经县林草局工程技术人员的实地规划,项目共涉及3个村,15个村民小组,323户农户,9个小班,其中立斯达村3个小班465亩,玉地里社区5个小班1,290亩,仙岳村1个小班245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补植、施肥、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和技术培训等。项目通过招标,由专业施工团队进行施工,农药、肥料、涂白材料由有经营资质单位统一供应。项目于2022年4月完成外业调查,5月完成实施方案编制,6月进行施工和物资采购,7月完成补植,9至10月,完成施肥、整形修剪,11月完成病虫害防治,12月初完成项目建设资料立卷归档和自检自查,经镇级初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率100.00%,合格率98%,共完成补植面积465亩,栽植坚果嫁接苗2,790株,共完成抚育面积2,000亩,任务完成率100.00%。

(四)退耕还林到期验收和义务植树任务

完成2018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到期检查验收工作,共调查核实造林小班559个,核实面积5,000亩,面积保存率100.00%,苗木保存率达90.00%以上,项目检查验收合格。完成四旁义务植树3.5万株,任务完成率100.00%。

(五)涉农资金兑现工作

2022年,应兑现涉林涉农一卡通资金2,848,706.00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9,210.0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549,496.00元,退耕还林补助2,000,000.00元。做好惠民“一卡通”数据录入和资金兑现公示等准备工作,目前已兑现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549,496.00元,其他补助资金一旦到位,可随时完成资金兑现工作,切实增加林农收入,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未设置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2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三公”经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故《“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项目性支出在政府账套核算,故《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591,205.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1,205.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00%,主要原因是薪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2年度支出合计591,205.00元。其中:基本支出591,205.00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00%,主要原因是薪资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1,205.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主要原因是薪资增加,工资福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1,205.00元,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00元,占基本支出的0.00%。(林业中心办公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故无办公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项目支出并入政府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91,205.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7.00%,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591,20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核算。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2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办公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资产总额419,124.97元,其中,流动资产359,387.05元,固定资产370,841.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14,670.15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7,596.6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84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238,959.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419124.97

359387.05

370841.15

0

238959


14670.15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