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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86Y-/2022-1026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柯街镇
公开目录 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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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柯街镇林业综合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⑴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⑵协助当地政府制定林业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⑶协助有关部门调处林地纠纷,查处毁林案件,维护森林资源安全;负责组织本乡镇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⑷按照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⑸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搞好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按照有关规定收取林业基金。

⑹传播林业科学技术,总结和推广林业生产先进经验,开展本乡镇的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⑺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⑻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柯街镇林业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县林草局和镇党委、镇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以营林生产为基础,以资源保护为重点,明确任务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1.森林资源保护方面

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重要基础工作来抓,采取多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把防火安全教育贯穿于整个森林草原防灭火期的始终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不断强化隐患排查,狠抓火源管控,严厉打击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共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3起,罚款1400.00元。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全镇无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生态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得到有效保护。

②国家级公益林及天然停伐保护。全镇共区划界定国家级公益林31045亩,实施天然林停伐保护55180.6亩。共聘用专职护林员41人,其中生态护林员20人,公益林护林员8人,天然林护林员10人,公益林、天然林共同管护3人。签订管护合同41份,开展管护培训2期,培训人员82人次。开展森林管护专项督查4次,公益林天然林停伐保护区内未发生乱砍滥伐、毁林开垦、采砂、采石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③森林督查工作。开展森林核查专项行动,完成图斑外业调查核实和内业处理工作,共核实图斑39个,核实图斑面积38.7232公顷,其中违法图斑7个,违法面积1.4451公顷,已查处图斑3个,面积0.097公顷,其余违法图斑正在查处中。

④资源林政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管理制度,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坚决制止无证采伐、未批先采等违法采伐行为,2021年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9份(昌保高速配电和电力迁改工程使用林地),采伐量17.4立方米,出材量8.41立方米;同时加强人工林和“四旁零星”林木管理。二是强化林地保护管理,严把征占用林地初审关,对不符合标准的占地项目坚决不予审核上报;并组织森林公安开展林区砂石厂、矿山摸排整治,把破坏林地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发放《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告知书》7207份;查勘上报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0起,其中野生动物伤人案1起,损害农作物案9起,申请赔付损失金额12000元;开展野生古茶树和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全镇共有野生古茶树569株,古树名木18株,都进行了挂牌保护。

⑤林长制工作。建立了从镇、村、组到护林员、林权权力人网格化管理的林长制工作组织体系,镇级成立了由镇党委书记、镇长任总林长、党委副书记任总督察、党政班子成员为林长的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草拟了工作实施方案及各项管理制度,村级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为林长制工作的全面推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2.营林生产方面

2021年,营林生产的重点工作是做好退耕还林到期验收工作,其中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项目面积164亩,实施年度为2006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到期面积3000亩,实施年度为2017年。2021年10月初,林业服务中心牵头,组织项目涉及村(社区)村组干部认真开展退耕还林到期自查验收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及上级要求,对全部造林小班进行全面细致自检自查。经自查验收,2021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项目和2017年新一轮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100%亩,无退耕还林地流失和复耕情况,苗木保存率88%以上,项目建设达到验收标准,项目验收合格。

3.涉农资金兑现工作

2021年,应兑现涉林涉农补助一折通资金2082756元,其中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10450元,天然林停伐保护补助551806元,退耕还林补助1220500元,目前已按上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求完成资金兑现一折通输机录入和补助资金兑现公示工作,资金到位即可兑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503278.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3278.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1年度支出合计503278.26元。其中:基本支出503278.26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278.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33元,占基本支出的1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0元,占基本支出的0%。(林业中心办公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故无办公费等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项目支出并入政府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3278.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新增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0.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核算。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0年度相比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三公”经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主要原因是林业中心办公费并入政府账套核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昌宁县柯街镇林业中心资产总额391528.3元,其中,流动资产369561.02元,固定资产319001.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17.44 元,其中固定资产与上年持平。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91528.30

369561.02

319001.15

0

238959


80042.15



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 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