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30803-00003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社会救助综合业务 | 发布日期 | 2023-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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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加强“三类人员”动态监测,切实做到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和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救助范围。基本生活救助进一步夯实,今年上半年末,纳入“单人户”施保5185人,累计救助城乡困难群众13.81万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343.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