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7-6-/2022-031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疫情防控 发布日期 2022-03-17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昌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股室、二级单位:

当前,全球疫情高位流行,国内本轮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及德尔塔和奥密克戎变异株叠加流行的特点。省内多个地区报告奥密克戎变异株感染的本土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紧迫。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3月11日省民政厅召开进一步加强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调度会议。为深入贯彻好会议精神要求,现对我县民政领域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作以下工作部署: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局机关、各民政服务机构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坚决贯彻上级民政部门工作要求及本级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安排,强化督促检查,采取最果断、最严格、最有效的措施落实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各项措施。

二、进一步强化民政服务机构管控

(一)局机关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再接收任何物流快递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戴口罩、扫两码、测体温、人员信息登记,人群间隔一米,执行一天一次消毒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县中心敬老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再接收任何物流快递件。继续严格落实封闭管理,延长工作人员值班换岗时间,14天一轮岗。负责机构外围工作人员实行家庭和办公地点“两点一线”,休整人员要求居家,非必要不出县,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的,严格向局党组报备。并每天报告行动轨迹,严禁前往人员聚集场所。院内日常物资由定点单位5天一配送,严格落实人员无接触、两次消毒消杀措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满足90天以上。

(三)殡葬服务中心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再接收任何物流快递件。对丧属严格控制人数,一个家庭陪同人员不得超过5人,进出必须落实佩戴口罩、扫两码、测体温、人员信息登记,执行一天两次以上消毒消杀措施。

(四)婚姻登记处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再接收任何物流快递件。严格落实进出人员戴口罩、扫两码、测体温、人员信息登记,人群间隔一米,执行一天一次消毒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同时全面推行网上预约,开展错峰登记,避免人群大规模聚焦。

三、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

(一)干部职工(含二级单位)及其家庭成员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如实报告家庭成员活动轨迹,并填报干部职工、家庭成员外出报备表(附件)。

(二)常态督促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健康监测等防控要求。

(三)对举办红白事的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严格按防控工作要求办理,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进一步加强关心关爱

各民政服务机构要做好对因受疫情影响被封闭管理服务对象、管控对象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要加强对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简化优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采取灵活救助方式,实施有效救助。确保不发生突破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同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战、阻击战。

五、进一步加强工作检查

由分管领导落实监督检查机制,将通过电话、视频抽查。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若发现有违反相关规定的,立即启动诫勉谈话机制,进行严肃处理或岗位调整,并及时向纪检监察组报备情况。

附件:1.昌宁县民政局干部职工外出报备情况表

2.昌宁县民政局干部职工家属外出信息登记表

昌宁县民政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