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07-6-/2021-0125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疫情防控 | 发布日期 | 202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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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民政局应对疫情十条防控措施
8月4日,省民政厅召开全省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为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全县民政领域不折不扣落实,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认真贯彻落实8月4日上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8月4日下午全省民政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会议精神,以对民政服务对象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局机关、二级单位要对工作预案、防控部署和具体安排进行再检查、再完善,确保每项工作落实到具体人,宁可防过头,也不能防不到位。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配合田园镇龙井社区和更戛乡西桂村落实好网格区和挂钩村包保责任,坚决按照“千方百计、竭尽全力、严防死守”要求,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二、持续做好防控措施。局机关、中心敬老院、殡葬服务中心、救助站、婚姻登记中心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服务窗口、办事区域设置1米线,安排专人做好常消毒、扫码亮码、信息登记、体温测量和督促来访办事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工作,并认真做好痕迹资料收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值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加强特殊场所监管。县中心敬老院要从严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高风险地区及被感染养老机构防控指南(第二版)》要求,自2021年8月4日起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在院老人不得进出。实行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大轮岗,全体工作人员7天一轮换,值班值守人员全天候吃住在院,不得私自离开,轮休在家人员原则上居家休整,拒绝参加聚集性活动和到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接触人群日报告,持核酸检测报告查验上岗;暂停探访、慰问、接待等相关活动。
四、抓实服务领域措施。一是县殡葬服务中心,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除保障遗体接运、火化、安葬等基本服务外,原则上不组织开展集体公祭、集中安葬等人员聚集性活动。落实服务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以及扫码出入、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员工健康监测等防护防控要求,切实做好控流量、防聚集、强防护、保安全工作。二是县救助管理站,要有序做好求助接待工作,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对来站求助人员,入站必扫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做好身体检视、询问交流、安检登记、在站管理等工作,落实好个人防护和救助场所卫生消毒、物资保障等疫情防控措施。有序开展接送返回服务,做好人员交接。做好滞留本地困难人员救助工作,对来站求助人员应救尽救,提供临时住宿、饮食等帮助,切实保障其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三是县婚姻登记中心,要加大对《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婚姻登记机关疫情防控期间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的宣传,合理安排“七夕”等特殊日期的婚姻登记工作,持续推广“一部手机办事通”“一网通办”和电话的方式做好预约登记服务,避免人员聚集、扎堆登记,做好个人防护。
五、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全局干部职工(含临聘人员)凡是出县外的都必须严格执行外出报备制度,外出前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局党政办公室备案。树立非必要不出省的自我防护意识理念,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如因个人特殊情况,需要到中高风险地区的,须请示局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前往,返回前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并将外出情况按个人户籍所在地向所辖社区报告。
六、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常态化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机关办公场所和网格区环境卫生整治,每周一开展办公场所集中大扫除活动、每周五开展网格区集中大扫除活动;局机关、殡葬服务中心、中心敬老院、救助管理站、婚姻登记中心要常态化开展勤消毒、勤洗手、常通风工作,做到群防群控、联防联控。全局干部职工要养成“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陋习、科学健身、控烟限酒”的健康文明生活良好新风尚。
七、严格管控大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减少人员聚集,精减各类会议,停止非必要聚集活动,原则上不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持续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操办白事需到属地村(社区)进行登记报备,并且严禁邀请境外、边境地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正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参加,参与人员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局干部职工要无条件服从辖区所在地政府的安排部署,要坚持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得出现特权思想。
八、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建立健全预警监测机机制,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城乡居民,简化低保申请确认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救助范围。对受疫情影响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对失业农民工等生活困难未参保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由务工地或经常居住地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九、加快推进疫苗接种。一是按照“应接尽接、能快尽快”要求,对疫苗接种进行再宣传、再动员、再引导,确保符合接种条件的干部职工不漏一针、不落一人。二要积极协调将入住老年人、救助站长期滞留人员等服务对象纳入疫苗接种范围,对是否适宜接种新冠疫苗进行评估,对经评估符合接种条件的服务对象,要在征得其家属或监护人同意并签字的基础上,及时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早日筑起机构免疫防线。
十、扎实做好物资保障。局机关、二级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预案,确保预案能用、管用,同时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时无备”的理念,严格按照满足60天满负荷运转要求,做好生活物资和防控物资储备工作;中心敬老院要做好疫情应急储备队伍10人,殡葬服务中心要做好车辆和人员的疫情应急储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带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