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33025015264586Y/20240402-00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柯街镇 |
公开目录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4-02 |
文号 | 浏览量 |
柯街镇人民政府关于抓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柯有关单位:
清明节假日将至,群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等活动大幅增多,且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时期,林区周边生产用火集中,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为切实抓好柯街镇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强化工作部署
清明节是我国传统节日,也是民俗用火高峰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思想上时刻紧绷森林草原防灭火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对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要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找出差距和不足,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整改消除,坚决打赢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部门分工责任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责追责”制度。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是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领导,亲自落实、亲自检查,将各级有关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村(社区)、到组、到户。将森林草原防灭火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到坟头和地块,确保责任、措施、物资、队伍“四落实”,切实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的细化、分解和落实。
三、广泛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各村(社区)要迅速行动起来,采取粘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召开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抖音、快手等多种渠道,深入推进森林草原防火宣传“进村组、进校园、进家庭”,大张旗鼓地开展“倡文明祭祀、防森林火灾”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开展上坟烧纸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典型案例宣传,从正反两方面教育群众,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和防火意识,形成浓厚的“无火清明,文明祭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防火防灾,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倡导植树、鲜花、柳条、熟食等文明祭祀,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爆竹和生火煮食等违规用火行为。全镇党员、公职人员要率先垂范,带好头,树立榜样,做文明祭祀、安全祭祀的先行者、带头人,用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
四、专项整治,强化火源管控
清明节期间,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组织开展“无火清明”巡护行动,持续推进高火险期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充分利用林业行政执法、村规民约,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从严从快从重查处野外违法违规用火。实行集中上坟,各村(社区)要对上坟祭扫时间、地点进行造册登记,集中上坟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至4月6日,开展销号防控。要结合实际,在重点路口增设置临时防火检查登记站,安排人员,严格检查登记,严防死守。要组织镇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把守路口、巡坟区,控制纸钱、香烛、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上山,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坚决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风险。
五、严格值守,强化应急处置
清明节期间是森林草原防火的特殊时期,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值班工作,落实好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归口管理、逐一上报;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制度,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及时处置各种火情信息,及时核查、反馈林火卫星热点信息,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要加强对扑火物资机具进行检修和调试,确保机具能正常投入使用。护林员要全面上岗巡逻,镇应急分队、各村(社区)义务扑火队要严阵待命,做好扑火准备工作,一旦接到火情报告,快速出击,做到早出动,早处置,早扑灭。在组织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高度重视安全扑救山火工作,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组织指挥火灾扑救工作,确保及时、安全、有效地扑救森林草原火灾。严禁动员老、弱、病、残人员,孕妇以及中小学生和未经扑火培训的人员参加扑火,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清明节期间,如因防控责任不落实、工作部署不到位、宣传教育不扎实、预防措施不精准和隐患整改不及时,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将严肃追究责任,情节和损失严重的,提请镇纪委予以问责。村(社区)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该村(社区)年度工作不予评先评优,并对总支书记、主任给予诫勉谈话。党员、公职人员在参与清明上坟时因疏于管束家人、不配合检查和在坟区用火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或其他不安定因素的,提请镇纪委予以从严从重问责。
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