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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33025015264586Y-/2023-013000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柯街镇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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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柯街镇2022至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柯政发〔2022〕156号

柯街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柯街镇2022至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现将《柯街镇2022至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野外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昌宁县柯街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柯街镇2022至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更加有力的管住野外火源,加大对违法违规用火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野外随意用火、时常冒烟的威胁和被动局面,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查处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为核心,在抓好野外火源管理常规工作的基础上,成立专门的行动小组,开展野外火源督查、检查、巡查活动,从严从快查处违法违规用火。通过专项整治,全面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科学防火体系,加大依法治火力度,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全面提高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二、实施要点

(一)时间要求。从2022年12月20日开始至森林草原防火期结束。

(二)整治力量。由镇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所具体负责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镇挂村领导、村(社区)工作人员、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林业站工作人员、林草执法中队工作人员、森林公安民警等为专项行动骨干。

(三)查处依据。林区及林区周边100米范围内以及其他未经批准、无防范措施的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按照《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七条和《村规民约》的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必究、违规必处。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一是治理农事用火。重点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地坎、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二是治理生产用火。重点治理违规炼山造林、烧枯枝落叶或疫木等隐患问题。治理未实施生产性用火审批制度,或用火审批制度不严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实施、未开设隔离带、未组织足够人员看守等不按规程操作问题。三是治理祭祀用火。重点治理在林内、林缘烧纸钱、烧香点烛和燃放鞭炮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四是治理重点区域用火。加强对林区输电线路、配电设施和林区周边垃圾焚烧池等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加强对“五种人”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玩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问题的治理。五是严查森林草原火灾案件。林草执法部门接到森林草原火灾警情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以确保森林草原火灾现场不被破坏、线索不丢失。

(二)扎实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一是严查重点林区。镇、村、组各级要组织力量,全面排查林区火灾隐患,对火灾隐患台账逐条清理排除,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二是严查重点区域。重大林区、重要入山路口、寺庙烧香点、重大项目施工区等重点区域,加大火灾隐患排查力度和频度。三是严管重点时段。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要节日时段,要严管严控,加派人员设置检查卡点,劝阻各类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情的行为。四是严查敏感地带。主动与电网、电信等部门协作配合,过细排查输电线路、通信线路等敏感地段火灾隐患,清理林下可燃物,安排人员巡护检查。

(三)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一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微信、短信等传统和现代信息传媒手段,广泛宣传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用火和紧急避险知识,增强全民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调动护林员和驻村干部深入农户,通过发放森林草原防火资料等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行广泛宣传,在全镇形成时时防火、处处防火、人人防火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森林草原火灾扑火队伍教育培训。突出抓好防灭火战法训练演练,加强科学扑救、安全防护、紧急避险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各级扑火队员安全扑救技术水平。

(四)完善火情预警响应机制。一是抓好预警监测。综合运用林火视频监控、护林员巡护等监测手段,为火情早发现、早处置提供保障。健全预警响应机制。严格按照本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细化森林草原火险分级响应措施和应对策略,健全与预警信息相对应的科学响应机制。

四、行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31日)。按照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启动森林草原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各村(社区)、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全面做好本地和本行业系统专项治理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治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5月1日至防火期结束)。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因地制宜出台相关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使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杨建军任组长,镇武装部长施永升任副组长,镇林业工作站、柯街派出所、天堂林区派出所、县林草执法大队柯街中队以及各村(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镇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镇林业工作站,由张建桥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好森林草原防火野外违法违规用火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事务处理。

(二)强化协同惩治。坚持统一指挥、分工负责、无缝衔接、密切协同的工作原则,做到各司其职、协调联动、紧密合作,实现有分有合、互相配合。依托挂村领导、林区派出所、林业工作站、扑救队伍、村(社区)“三委”班子成员、驻村工作队员,结合野外火源的特点和规律,特别是早晚时段,林农、林蔗结合部,实行分组包片督查、检查、巡查,采取强化宣传教育、严格惩处、反面典型齐头并进的方法,严防严控野外火源,既要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讲清楚随意用火引发火灾的严重后果,又要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火,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坚决整治野外火源点多面广、难防难控的现状,营造严肃的野外火源管理氛围和态势,盯住人、管住火,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三)强化考核督导。将此次专项治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的重要指标,镇纪委、镇指挥所要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制定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把相关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身上。挂村领导和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带头亲自抓,做好对重点区域、林缘农地的检查、巡查,要把专项治理行动安排落实到村组,进一步细化野外火源管理、火灾隐患治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动员林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自觉转变和抵制野外违法违规用火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