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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0-1207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0-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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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一、信息公开范围及分类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国务院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

二、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程序

(1)信息形成或者变更时,由起草或拟稿单位提出公开属性建议;

(2)报审签领导确定信息公开属性;

(3)属主动公开内容按照规范整理信息内容;

(4)经保密审查和文字审核后公开。

2.主动公开时限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方式

县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公开栏目。

4.主动公开查询地址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4号

机构: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5.主动公开查询网址

www.yncn.gov.cn

(二)依申请公开

1.依申请公开受理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下列信息不予公开:

(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信息;

(2)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

(3)依法受保护的个人隐私;

(4)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他事项。

2.依申请公开受理程序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情况予以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明确公开时间、公开场所、公开方式,或直接向申请人提供。需延长公开期限的,应说明延长的理由;

(2)属于不公开范围的,说明理由;

(3)属于公开范围且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指引告知申请人;

(4)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单位掌握的,告知申请人转递情况和联系方式;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6)申请公开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3.依申请公开申请方式

(1)申请人可以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的,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www.yncn.gov.cn)填写并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机构名称: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昌宁县田园镇右甸东路14号

办公时间:08:00-11:3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5-7131799

传真号码:0875-7131359

邮政编码:678100

电子邮箱:cnxajj@163.com

四、其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昌宁县应急管理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