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 打开适老化模式
x
索引号 01526407-6-/2020-1204006 发布机构 昌宁县民政局
公开目录 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0-12-0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昌宁县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昌宁县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根据《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宁县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民政工作实际,昌宁县民政局大力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民主监督。现将昌宁县民政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全面推进权责清单公开

一是全面公开昌宁县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昌宁县民政局行政职权共计8类,共计75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共计900项,“追责情形”共计144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方便群众获取和监督。截止到2020年12月,昌宁县民政局在部门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4条。其中:政协提案办理类信息公开2条;行政权力类信息公开4条;人大建议办理类信息公开1条;重大决策类信息公开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年度报告类信息公开2条;公开制度类信息8条;组织机构类信息公开4条;政策文件类信息公开12条;资金信息类公开7条;民政信息类公开1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3条;其他信息公开10条。2020年昌宁县民政局没有依申请公开的民政信息,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是推进民政监管执法和政务服务公开透明。围绕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1项,分别为:(1)对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的登记或者备案,年度检查,及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进行监督检查;(2)对社会团体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的财务审计;(3)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年度检查,及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进行监督检查;(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变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财务审计;(5)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使用名称的监督检查;(6)对基金会、代表机构实施年度检查,及违反《基金会管理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7)对基金会信息公布的监督检查;(8)对福利企业进行年度检查;(9)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年检;(10)对养老机构进行监督检查;(11)对公益性公墓进行年度检查。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指南,进一步完善咨询投诉渠道,保证查询有据、投诉有门、监管有力,推进政务服务公开透明。

(二)围绕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县社会福利院建设项目、县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县救助站建设项目、县中心敬老院二期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加强社会救助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细化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信息。全面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对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其中,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方面,重点公开城乡低保对象人数、特困人员人数、低保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情况;医疗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人次数、资金支出等情况;临时救助方面,重点公开救助对象的户次数、救助水平、资金支出等情况。加大防灾救灾信息公开力度,一旦有灾情发生,及时发布核定灾情、救灾工作进展、救灾资金物资调拨使用等情况。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是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对城乡低保、养老服务等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通过网上调查、民意征集等方式及时了解社会公众对决策制定、决策执行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是围绕民政重点工作落实公开。围绕2020年县民政重点工作,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和监督方式等,及时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业发展、社区治理、社会组织管理、社会事务管理、民政法制建设等方面的进展和完成情况。

三是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配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做好民政预算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民政局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决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及时公开公布县民政局预决算支出和“三公”经费信息。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是积极做好政策解读。规范政策解读报批程序和公布时限,出台规范性文件时,将文件和解读方案同步报送审核,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发布。针对不同社会群体,采取网站、政务公开栏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全面提高民政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和民政对象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

二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对民政有关重要政务舆情和媒体关切的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时,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强化能力建设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推进民政信息主动公开建设,根据《昌宁县民政局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积极做好部门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材料送交、内部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审查、谁负责,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以及“以公开为惯例、不公开为特例”的原则,继续做好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中的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及时有效公开政务信息。

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集中对民政领域的信息动态进行公开,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定期向分管政务公开领导汇报政务公开工作,召开研究部署会议及总结会议。同时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同志要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培训,推动民政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局办公会议多次研究有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各股室、二级单位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健全网站管理机制。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发挥政府网站主阵地作用,所有应公开事项网上公开,重大工作和政策出台设置专题,动态新闻做到24小时内公开。

(三)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局机关实行信息归口局办公室管理,建立信息发布机制,与市内主流媒体保持常态联系,及时宣传民政重大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情况。

(四)健全工作考评机制。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范围。

三、存在的问题

2020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信息更新的及时性还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的载体和形式不足,公开方式需要进一步丰富;三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还不够,需进一步拓展;四是日常管理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

四、下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昌宁县民政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坚持“规范、实用、明了、方便”和便于党员群众监督的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的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展板、宣传栏等多种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公开,努力做到公开方式的灵活多样。

二是提高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对于群众关心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同时,逐步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对原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提升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等制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昌宁县民政局

21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