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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20230728-00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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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应急管理局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10条措施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人民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法治保障和服务质效,集成打造、一体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根据《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行动方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紧盯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涉及营商环境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安全监管等重点领域,谋实事、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提升行政执法温度,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满意度,为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二、任务清单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涉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征用、行政裁决 7类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对存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损害营商环境和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情形的进行深度排查复盘。

(二)开展行政调解案卷评查。对政企纠纷案卷进行评查对因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形引发矛盾纠纷的进行深度排查复盘。

(三)优化“双随机”执法检查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应用,强化信息数据共享互联。对一般企业执法检查实行“双随机”抽查,强化各执法处室内部联合抽查,扩大跨部门联合抽查企业覆盖面。

(四)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制定完善执法工作指引和标准化检查表单。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特别是对不涉及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经营主体轻微违法行为,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五)严格实施计划执法。编制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一般检查企业、重点检查企业、检查内容、频次等,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和省应急管理厅备案,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带罚款任务执法。

(六)实行行政执法照单检查。制定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等行业领域标准化执法检查表单,实行照单检查、照单执法,防止任性执法。

(七)推行“说理式”执法。坚持“事前释法、事中说理、罚后释疑”对执法相对人讲透法理、讲明事理、讲通情理,使其在知法、懂法中更好地守法。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八)为企业提供延伸服务。与企业面对面交流,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听取意见建议。在抓企业安全监管的同时兼顾其他方面的诉求和意愿,能做到的倾力支持;做不到的,向其他职责部门进行信息传达、函告,协助解决企业的诉求。

(九)实施涉企政策公布时同步解读。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专栏多种形式,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并同步详细解读,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推进政策落地见效。

(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及时向社会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和防范指南,指导企业做好领导带班值班、应急准备等工作,严防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次生、衍生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