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1-03230015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办事指南 | 发布日期 | 2021-03-23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 |||||||||||||||
说明:请各责任单位认真对照审批和执法权限提出是否涉及政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如不涉及公开请说明依据。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责任单位 | 意见、建议及依据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 | 依申请 | 县级 | 乡级 | ||||||||
1 | 行政许可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和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行政许可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3.其他 | 行业管理股 | |||||||
2 | 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和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行政许可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3.其他 | 行业管理股 | ||||||||
3 | 营业性演出审批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和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行政许可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4.《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3.其他 | 行业管理股 | ||||||||
4 | 娱乐场所经营许可 | 1.办事指南:主要包括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材料、办理地点和时间、联系电话、办理流程、办理期限、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2.行政许可决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 1.政府网站; 2.政务服务中心; 3.其他 | √ | √ | √ | 行业管理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