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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387470-X-09_E/2018-0511001 发布机构 昌宁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目录 安全生产通报 发布日期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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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至4月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4月事故情况

2018年4月,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2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0.9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1起,上升100%,直接财产损失增加0.67万元。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1至4月事故情况

2018年1至4月,全县共发生各类事故11起,死亡1人,直接财产损失1.51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37.5%;死亡人数持平;直接财产损失减少2.46万元,下降61.96%。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起,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0.05万元,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直接经济损失减少0.05万元,下降50%。火灾事故发生10起,无人员伤亡,造成直接财产损失1.44万元。同比事故起数增加3起,上升79.41%;直接经济损失减少2.43万元,下降62.79%。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特种设备、农业机械、渔业船舶、房屋建筑施工等行业均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各乡(镇)事故累计情况(单位:起、人、万元)

项目

单位

合计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

火灾

工矿商贸

起数

死亡

损失

起数

死亡

损失

起数

死亡

损失

起数

死亡

损失

田园镇

9

1

1.452

1

1

0.05

8

0

1.402




漭水镇













耈街乡













珠街乡













温泉镇













鸡飞镇













翁堵镇













勐统镇

1

0

0.008




1

0

0.008




更戛乡













柯街镇













卡斯镇

1

0

0.05




1

0

0.029




湾甸乡













大田坝镇













共 计

11

1

1.51

1

1

0.05

10

0

1.44




二、主要特点

(一)事故情况“一升、一平、一降”。同比全县事故起数上升、死亡人数持平、经济损失下降。

(二)火灾事故较为突出。1至4月,全县共发生火灾事故8起,与其他行业领域比较突出。

三、工作建议

(一)认真抓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气象台预测,2018年我县大部分乡镇的雨季将于5月中旬中至下旬末相继开始,主汛期降水量时空分布极不均匀,单点性强降水天气发生频率较高,部分乡镇洪涝灾害可能较常年偏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突出重点抓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1+7”专项整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昌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整治行动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昌政办发﹝2017﹞169号)要求,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收集上报工作情况,并形成专项工作台账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