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40320-00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公共文化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4-03-20 |
文号 | 浏览量 |
近日,按照《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开展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市级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保山市文化和旅游局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专家组到昌宁开展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复评工作。
复评组通过查阅资料和实地查看等方式对耈街乡、漭水镇、田园镇、更戛乡、温泉镇、鸡飞镇、卡斯镇、达丙社区、华侨社区等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开展评估定级指导工作,参照《云南省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级必备条件及评估标准》,对乡镇(街道)文化站的阵地、设备器材、文化活动开展、资产管理、免费开放等情况进行核查并指导完善评估定级资料,针对评估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指导意见。
复评专家组要求,各乡镇要以此次文化站评估定级工作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提升乡镇(街道)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质量,强化经费、人员保障,建强建好文化阵地,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