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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1-07260016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发布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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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73号建议答复的函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民

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73号建议答复的函

吴春、谢存昌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给予耈街乡乡村旅游项目的建议》 (第73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首先非常感谢你们对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视和支持!在代表建议中,你们建议:“请相关部门帮助,在政策和项目资金上给予支持”。

接到该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成立办复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积极向上汇报,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走访调研。现答复如下:

昌宁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重点在乡村,核心吸引物也在乡村,近几年来,各级各部门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旅游特色示范村等项目建设,极大改善了各旅游景区的交通条件。耈街利东山生态旅游开发项目已纳入昌宁县“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产业重大项目集群规划,我们积极编报生态保护旅游项目,将耈街乡具有开发潜力的乡村旅游点纳入全县“三大走廊”规划。同时,加大景区创建力度,在“十四五”期间,创建汪家箐2A级旅游景区,提升大水塘苗族风情园1A级旅游景区为3A级旅游景区。今后,我们还将继续争取项目资金,重点加强旅游厕所、旅游步道、休息站点等配套设施建设。

最后,希望你们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昌宁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多提意见、建议,共同促进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