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2-010600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2-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疫情防控个人承诺书
为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本人及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承诺:
一、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疫苗接种证明,按时接种疫苗。
二、严格执行外出报备。按照“非必要不外出”原则,减少出县次数,确需外出的,事前报经分管领导和局长同意并向办公室报备后方可外出,外出期间严格做好个人防护。
三、不组织不参与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防止人员违规聚集、聚会的相关要求,不组织、不参加年猪饭、嫁娶婚宴等违规操办的聚集性活动,不与中高风险地区、境外和边境一线人员接触,遵守“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快办”要求,同时,引导管好家人,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四、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医生近期旅行史、接触史等情况,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严守纪律规定。时刻保持警惕,做到不信谣、不传谣,科学防疫。若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自愿接受组织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