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1-0927001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 | 2021-09-27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进一步增强全县文旅系统领导干部和行业监管对象、执法对象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落实行业普法主体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力我县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县文旅产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加快文旅融合,促进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动昌宁文化旅游营商环境新高度。
我局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为契机,扎实做好文化旅游审批、文化旅游执法、文化旅游服务等重点工作,推动我县文化旅游工作进一步提升。2021年29月27日上午,县文旅局通过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文旅市场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积极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的良好氛围,掀起学习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热潮。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氛围营造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学习传达
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原文与专题讨论相结合”的办法,启动“交流互动式”的学习模式,在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会议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对《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进行了认真学习,并联系文化和旅游营商环境实际进行行业监管对象、执法对象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和解读,让《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深入人心,铭记于心。
三、强化执法效果
县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到监管经营场所开展“送法至监管服务对象”活动,开展上门送法和巡回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通过学习提升,文旅窗口工作人员做到了:一是审批办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进一步提升审批服务意识,做到用心服务、用情服务。二是进一步提高审批办人员及各相关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切实保障营商环境的进一步优化。
四、强化氛围营造
我局在文旅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专栏,集中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活动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进展动态和实际成效,做好国家和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工作。利用宣传展板、固定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口号,进一步延伸了宣传工作的触角,扩大宣传工作的覆盖面,确保营商环境向好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县文化和旅游局贯彻执行简政放权政策措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工作部署,严格依法行政审批,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环境,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事项正常高效运转,行政审批效率和行政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