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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1-08180015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日期 2021-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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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自检自查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商环境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62号)文件精神,昌宁县文旅局高度重视,以“提高工作效率、提供高效服务”为目标,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问题意识,就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群众方面认真、及时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形成自检自查报告,现将报告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提高服务意识

文旅局党组高度重视文化、旅游系统的营商环境建设,为切实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树牢群众至上、企业至上强烈意识,全力以赴做好本单位以及全县文化娱乐行业的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优化营商环境。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在局机关和各二级单位和全县文旅相关企业中,加强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通过在局机关和行政服务大厅设立公开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相关政策措施。宣传活动贴近民生、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并且注重新媒体宣传,推动营商环境优化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完善机制体制,改进工作作风

一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升行政审批质效。明确每个行政事项的责任主体、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对于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等周期长的项目,实行专人办理制,指定专人全程指导引导办理相关业务手续,积极做好各方面工作的协调,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三是受疫情影响,全县文旅企业停工停产,针对企业主咨询何时复工复产,以及群众对文化娱乐场所私自营业的投诉,县文旅局安排专人及时查办、及时和投诉人沟通,加强对全县文旅企业的疫情管控,安抚企业主焦虑的心情,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得疫情期间涉及文旅行业零投诉。四是以巡查整改为契机,严格审查,加强审批等重点岗位廉政监督,营造文化市场所监管的良好环境,同时,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五是主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昌宁县文旅局2021年召集文旅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深入服务对象面对面征求意见,对行政审批和审查工作采取回访制征求意见。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存在重视业务管理、行业监管,总想在文化、旅游方面找亮点、出特色,政治站位不高,忽略营商环境服务的现象。

(二)业务人员水平有待提高。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对政务服务人员的服务水平较高,业务人员需要不断的学习,昌宁县文旅局职工人员平均年龄偏大,学习新知识有点慢的现象。

(三)创新意识有待增强,少数干部仅仅满足于完成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缺乏创新理念和大胆开拓的精神,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不能真正做到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存在目标不明确,执行力不强的问题。

(四)文化娱乐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配合全县文旅企业的疫情管控工作的开展,对歌舞娱乐、游戏游艺、网吧、等文化娱乐行业加大排查整治力度,真正做到“社会环境好,营商环境才能好”。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审批项目操作流程和发放一次性告知书,让更多的企业和群众了解审批办理流程,提高企业参与审批和监督审批的意识和能力,促进昌宁县文旅局审批行为更严谨、更规范、更阳光。

(二)提高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召开业务培训讨论会,通过学习专业技术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让服务窗口成为为民办事的“绿色服务通道”。

昌宁县文旅局坚持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压实责任,扎实有序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及时总结优化营商环境整治提升中的创新做法和改革经验,通过制度建设进行固化,激发活力,为昌宁县文化和旅游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