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414-8-/2023-0310022 | 发布机构 |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
公开目录 | 突发事件应对处置 | 发布日期 | 2023-03-10 |
文号 | 浏览量 |
根据上级要求,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文旅局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的范围
本《预案》指在我局可能发生的造成重大伤亡或经济损失,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事故包括:地质灾害、 火灾、建设工程安全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溺水、触电伤亡;交通事故、其他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1.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由局长统一领导指挥,相关股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2.成立文化和旅游局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安全班子成员担任,各股室、下属单位及企业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组成。
三、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机构的职责
1.及时迅速地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的基本情况。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有关人员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事故区域警戒和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好正常社会秩序。
3.做好事故现场的交通疏散工作,阻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事故现场。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采取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5.组织有关人员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单位迅速恢复正常秩序。
6.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使之更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
7.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8.做好因突发灾害造成伤亡事故的安抚及善后工作。
9.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进行公布。
四、事故应急措施
1.安全事故发生后,本局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抢险情况上报上级部门。
2.安全事故发生后,协调有关部门尽快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3.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4.协调请卫生部门派出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备,抢救伤员,并做好事故现场的卫生防疫工作。
5.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发生的处室、班级或现场人员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五、单位应急预案的制定
1.各股室、下属单位及企业、全体干部职工必须牢固确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时时讲安全,处处保安全,制订股室及管理行业的安全制度,明确每个人的安全工作职责,真正做到守土一方保安全。
2.结合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工作职责、分工情况,制订出《预案》具体细则,确保单位的工作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3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