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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414-8-/2023-0403003 发布机构 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
公开目录 行业管理服务 发布日期 2023-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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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三道关” 规范文旅场所审批程序

为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牢牢按照“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行政审批要求,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理环节,打造高效便捷、阳光透明的审批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公仆意识,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网办、快办、便民、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主动靠前服务,优化文旅营商“软环境”,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严格规范做好全县辖区内文旅经营场所审批工作,严把“三道关”。

一是开展实地勘察,把好场地关。在审批过程中,县文旅局严格执行现场勘验和场所公示制度。在受理申请后,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审批人员)到拟设立场所进行现场实地勘验,符合条件的将拟设立场所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示,将公示张贴在拟设立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期间广泛征求周边群众、单位等各方意见,增强审批工作的透明化度。公示期间无异议,按照相关程序组织召开行政审批听证会,听证会无异议后下发经营场所《娱乐场所筹建意见书》,受理场所开始进行筹建工作。

二是完善前置条件,把好审批关。申请人依法领取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娱乐场所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批准文件》和应急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后,才可向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娱乐经营许可证》。

三是强化终审关,把好安全关。一方面做好审批环节的现场勘查和终审验收,结合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场所情况并获取图片资料,确保审批档案完整、真实;另一方面,配合相关科室,以“基础设施是否健全达标”、“未成年人禁入警示标志,投诉举报电话是否明显粘贴”、“从业人员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名簿”、“场所相关应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上墙”等方面为检查重点,对娱乐场所进行营业前终审检查、监督其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娱乐场所安全、规范、有序开放。

下一步,昌宁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与时俱进,持续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面推动行政审批工作“走在前,开新局”,以高质量、重细节的服务效能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工作规范化建设。